
8月28日至9月1日,天水市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深入武山县,对武山县落实中央及省、市生态环保重要决策部署,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及交办信访案件办结,重点行业环境违法行为整治,环境保护“八项机制”和污染治理“十大工程”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督察。
督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听取汇报、现场检查、调阅资料、召开座谈会、集中受理群众信访投诉案件等形式,先后深入相关乡镇和重点行业企业,对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市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环保信访案件整改落实情况、重点行业环境保护工作及全域无垃圾创建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

督察中,督察组分三个小组就县环保、发改、工信等13个县直部门履行环保职责情况,对主要负责人作了个别谈话,分别调阅了15个乡镇和14个县直部门近年来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相关资料。对县污水处理厂等重点企业进行了夜查,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13个信访案件办结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督察组对武山县环保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武山县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在环保信访案件办理和整改落实等工作中,反应迅速及时,安排部署到位,措施扎实得力,整改成效显著。

督察组强调,武山县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继续深入排查环境违法行为,对各类环境问题及环保信访案件要认真核查、依法查处、限期整改,建立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确保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督察组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信访案件的办理答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加快整改进度,对发现的环保违法行为,该整改的要督促整改到位,该关停的要坚决关停;对群众举报的环保信访件要明确责任人和处置期限,对履职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问责;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总体要求,切实履行环保职责,确保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全域无垃圾创建取得实效。

(编辑: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