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忠诚铸就铁血警魂 为民执法谱写辉煌人生
--武山县首届“十佳政法干警”事迹系列报道
2017年1月,县委、县政府在全县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了“十佳政法干警”评选活动。活动启动以来,通过单位推荐、逐级评选、征求意见、审核把关、网络投票、组织评审等环节,历时两个月,最终评选出了包春平等10名同志为武山县首届“十佳政法干警”。2月27日,在中共武山县委政法工作会议上,县委、县政府为他们授予了“武山县首届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为弘扬先进,培树典型,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示范引领作用,锻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从3月3日起依次在武山政府网、县电视台对“武山县十佳政法干警”先进事迹进行系列报道,集中宣传他们忠于职守、公正执法、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的为民情怀和精神风貌,进一步促使全县政法干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尽职履责,不断推进“平安武山、法治武山”建设取得新成效。
刘波,男,汉族,出生于1984年10月,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9月参加工作,2012年11月担任温泉司法所所长。参加工作以来,他扎根基层,情系群众,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领导和群众的一致赞扬,先后被评为天水市“十佳”法律服务工作者、天水市司法所先进工作者、“陇原09防爆实弹演练”军事训练先进个人和武山县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他的先进事迹在《甘肃卫视今日聚焦便民服务专栏节目》中播放,引起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强烈反响。
爱岗敬业 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温泉镇位于武山县南部山区,山大沟深条件差。长期以来,他不怕辛苦,情系群众,坚持深入到田间地头宣讲党的政策,宣传法律法规,为群众调和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他常说:“群众的事都是大事,不管什么时间,只要群众有事找到我们,我们都要做到有求必应”。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学校、村(户)、田间地头,开展“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着力培养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在每年“6·26”禁毒日、“3·15”维权日、“12·4”宪法日等重点时节,积极组织乡镇有关站所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了群众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近年来,他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62场(次),开展专题法制讲座120场(次),为群众解疑答惑提供法律咨询2600多人次,受教育群众达7.6万人(次)。
尽心履职 着力筑牢基层法治防线
十多年来,他对党的事业无比忠诚,对司法行政工作执着热爱,始终脚踏实地的坚守在人民调解的第一防线。干部群众都说:调解工作是“没权没钱跑断腿,不吃不喝磨破嘴”的苦差事。但他认为:调解工作很重要,“辛苦我一人,幸福千万家”。他调解的每一起纠纷,都是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他没有惊天动地的业绩,没有炮火连天的战功,没有出生入死的考验,但他像大海里的一滴水,充分发挥着一个基层共产党员的作用,履行着他的诺言,执着地耕耘,默默的奉献。他就是靠着一张嘴,两条腿以及自己娴熟的调解技巧和丰富的基层经验,化解了大量的基层矛盾纠纷,实现了“小纠纷不出村、一般纠纷不出片、大纠纷不出乡、矛盾纠纷就地解决”,达到“调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在一个酷热的夏天,为了调解一起涉及35名农民工讨薪的群体性纠纷,他多次找当事老板沟通协调,不厌其烦的给农民工做工作,受尽了冷眼讽刺,经过10多天的不懈努力,终于得到圆满调解,为35名农民工讨来26万多的工资,当拿到血汗钱的那一刻,农民工们热泪盈眶,对他深表感激。近年来,经他参与、指导、调解基层矛盾纠纷912起,成功调解率达98%以上。
真抓实干 真情帮教特殊困难群体
为了做好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他用心关爱帮助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做到热心、耐心、细心。对每个回归人员都热情接待,积极安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从而促使他们加快自我改造,重新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材。他经常深入到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家中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状况,并为他们出谋划策,联系企业进行过渡性安置。某村聂某因抢劫被判10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聂某无比失落,一度对生活失去信心和希望,准备外出流荡。他了解到情况后,多次找聂某谈心,做思想工作,教育聂某要对未来生活充满希望,千万不能自暴自弃。他还积极协调镇民政和村委会,为聂某申请了农村低保和临时生活救助资金,让聂某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近2年来,在他的积极努力和认真工作下,累计接收温泉籍社区矫正对象16人、刑满释放人员14人,全部无缝衔接纳入正常管教。多年来,辖区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没有一例重新犯罪行为发生。
在抓好主业主责的同时,刘波同志还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经常带领司法所干警积极下乡入户,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群防群治、安全生产等各项中心工作,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森林防火工作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每年编写司法行政工作简报至少12期、信息30条,解决疑难信访案件15余起,充分发挥了一名基层司法所长的职能,为温泉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