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关于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的相关要求,着力解决贫困群众资金短缺问题,城关镇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结合镇情实际,突出“六个到位”,切实强化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监管工作。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及时成立了由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城关商贸信用社负责人、镇扶贫专干、各驻村干部为成员的精准扶贫专项贷款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的申请受理、审核批准、发放回收、贷后服务及政策宣传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靠实了工作责任,为切实强化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监管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制度保障到位。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反复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制定印发了《城关镇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管理办法(暂行)》和《城关镇精准扶贫专项贷款镇村干部“五不准”纪律》,明确了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审批、发放、回收等具体流程,强化了对镇村干部参与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申报工作的监督,切实提高了专项贷款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三是政策宣传到位。不断加大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政策宣传力度,专门编制印发了《城关镇精准扶贫贷款相关政策问答》,加深了贫困户对对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的政策、对象、用途及具体要求的正确理解和认识。同时,组织驻村干部重点对南峪沟流域贫困对象开展“一对一”宣传动员,通过召开镇村干部会、村民广播会等方式,深入细致的做好贷款政策的答疑解惑,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是调查摸底到位。镇村干部及时进村开展入户摸底调查,逐户排摸贫困户贷款需求,特别是注重摸清产业发展贫困户的贷款意愿、贷款需求、贷款用途,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列出贷款需求清单,制定贷款计划和还款计划,确保了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对象精准、需求精准。
五是跟踪回访到位。在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管理办法中创新了跟踪回访机制,采取贷款资金二次发放的办法,首次放款15日后由贷款申报责任人跟踪回访贷款对象首笔资金使用情况后,再予发放剩余资金。要求贷款申报责任人每季度对贷款对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1次跟踪回访,促使贷款对象真正将专项资金用在发展种植、养殖、林果、畜牧、个体经营等生产经营方面。
六是奖惩工作到位。在《城关镇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管理办法(暂行)》和《城关镇精准扶贫专项贷款镇村干部“五不准”纪律》中明确了奖惩措施,让镇村干部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不能乱做,也不能不做。并要求镇纪委、督查室、精准扶贫专项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对各村专项贷款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各项工作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