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武山县在干部人事档案改版整理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促进档案改版工作圆满完成。
坚持以档案为依据,狠抓信息核定。在干部档案信息核定工作中,坚持以最早记载资料为首要依据,严审“三龄一历”。出生时间结合招工招干审批表、应征入伍登记表、学籍档案等早期材料综合研判核定。参加工作时间坚持甄别干部不同情况核定,凡招工、招干的,坚持以招工、招干登记表批准的参加工作时间为准核定;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工作的,坚持以分配文件和转正定级表为准核定。入党时间坚持以入党志愿书记载的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时间为准核定。学历坚持以档案中的学历证书、学籍档案为准核定。同时填写干部档案“三龄一历”审核登记表,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坚持实事求是,强化集体核定。针对个别干部档案中存在的“三龄一历”前后记载有矛盾、逻辑关系不顺等问题,县委组织部及时成立了干部“三龄一历”核定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集体研究核定程序,建立会议核定机制。同时,安排专人,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深入走访座谈,认真调查取证,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按程序提交干部“三龄一历”核定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成员逐一过手,集体研究,形成一致意见后予以确定,并第一时间通知干部本人,经本人签字确认后装入档案。
坚持有异必纠,实施重点核定。经集体研究核定的干部“三龄一历”,县委组织部及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建立干部“三龄一历”申报核查制度,对档案中年龄、工龄、党龄、学历有异议的,要求干部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党组织复核后,按政策、程序申报,提交干部“三龄一历”核定领导小组研究核定。对群众举报或干部申报的问题,及时抽调人力进行重点核查处理,特别是对档案中前后记载不一致、个人有异议的及时找其本人谈话并要求说明情况,再提交干部“三龄一历”核定领导小组研究,集体核定确认。去年以来,先后抽调4名干部续整档案900多卷,规整零散材料5000多份,审核“三龄一历”信息15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