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始于心,交通践于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为维护良好的城市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品位,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觉成为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宣传者。在此,我倡议:
做文明行路人。时刻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信号,过街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不乱穿马路,不翻越隔离护栏;通过斑马线时加快步伐,对“礼让”给予积极回应,让“车让人,人快走”成为道路文明新风尚。
做文明骑行人。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正确戴好安全头盔;非机动车骑行人自觉在非机动车道骑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驾驶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不逆向行驶;遵守交通信号指示,不闯红灯;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突然猛拐,不乱停乱放。
做文明开车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抵制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随意鸣笛、抢行超车、超员超载、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系好安全带,安全文明驾驶;自觉践行“车让人,人守规”,坚持做到“礼让斑马线”。
做文明引导人。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劝导交通违法,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提醒亲友远离闯红灯、酒驾醉驾、违停乱放、超速超载、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等违法行为;积极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文明出行理念,影响和带动更多的人关注文明出行,营造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文明交通一小步,社会进步一大步!请自觉做到文明出行,积极参与文明出行宣传劝导活动,共同营造车让人 让出文明、人让车 让出安全、车让车 让出秩序的文明交通风尚。
天水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