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陕西省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铜川市、商洛市、延安市,山西省运城市、临汾市,甘肃省天水市、平凉市、庆阳市,河南省三门峡市四省十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云会议”方式举行了执行联动签约仪式,共同签署了《关中平原城市群法院执行联动合作协议》。天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志利发表致辞。
张志利指出,开展执行联动跨域司法协作,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性呼唤,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是打通执行最后一公里的重要途径。关中平原城市群法院共创执行联动机制、共商执行联动事宜、共破执行联动难题,是四省区域法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跨域司法交流的重大创新,必将进一步打通区域司法壁垒,凝聚执行合力,提高工作效率,有效破解跨区域执行难题,实现关中平原十三地辖区法院执行工作“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张志利表示,天水市两级法院将以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关中平原城市群法院联动优势,密切开展执行联动与协作。进一步加强执行互助,充分发挥关中平原城市群执行联动机制作用,打破执行壁垒,有效破解异地“查人找物”、委托执行等难点堵点痛点,把执行协作机制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成果共享,争取尽快联通案件管理系统,切实做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共赢。
关中平原城市群法院执行联动合作机制包括委托执行、协助执行、执行协调、资源共享等事项,明确了委托查控财产的范围、办理时限以及异地司法拘留、清场腾迁、财产扣押的协助执行和安全保障义务,畅通了财产处置权移送、参与分配等执行争议的协调渠道,拓展了信息化共享范围,实现了同城效应,有助于共同打造关中城市群建设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促进关中城市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天水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永忠及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柴繁繁)
(新闻来源:天水市人民法院 转载: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