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审计局多措并举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以来,天水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多措并举抓好贯彻落实,全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7—218年实施的张家川县和清水县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均获得省级表彰。此后,连年组织开展渭河流域天水段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矿产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审计调查,其中渭河流域天水段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获得全省优秀审计项目一等奖。
一是高位推动,健全机制。2017年《规定》颁布,特别是2022年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印发后,第一时间汇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审计委员会,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安排部署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天水市审计局于2017年组建资源环境审计科,配备专业审计人员,专门负责县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为推动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着力解决全市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2019年,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天水市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方案》,为开展审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同时,不断强化对县区审计机关的工作指导,2021年以来,推动县区审计机关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11项。
二是加强培训,固本强基。2017年以来,我局选派多人参加审计署、省审计厅组织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相关政策和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地理信息技术审计运用能力,丰富审计方法,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奠定了基础。
三是注重创新,统筹推进。精研政策,邀请与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部门以及GIS、GPS应用方面的专家进行培训,拓展审计思路和方法,做好审前准备。同时,确立“整体作战、协同推进”的现场审计工作思路,实行业务和数据分析“双主审”运行模式,共同推进项目高效进行。
四是聚焦发力,提质增效。2017年以来,受省审计厅委托,天水市审计局先后实施了张家川县和清水县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揭示问题135个,涉及资金6.9亿元;移送问题线索6件,党内警告处分3人,诫勉谈话8人。通过整改,增加财政收入6970多万元,促进废改立相关规划、制度等49项,督促办理、完善各类行政许可48项。向市政府上报审计专报2篇、要情16篇,针对省级政策条款空缺和市级错位执法问题,向省人大法工委和市政府上报审计建议函2篇。审计结果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省委书记在审计专报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就行业内存在的问题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督促整改;时任市委书记、市长在审计意见上进行批示,要求县委、政府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其他县区政府对照检查,自查自纠,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堵塞漏洞。
今年,天水市审计局优化审计项目管理和资源配置,将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与该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和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统筹纳入当年审计项目计划,“融合式”组织实施,有效避免重复审计、交叉审计,力争通过“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进一步提升审计成果转化运用效能。
(新闻来源:天水市审计局 转载: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