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4日,天水市应急局召开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工作视频会议,市县两级应急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股)室负责人、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业务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市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葛彦迪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应急局党委委员、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专职副队长刘沛锋传达了《省安委办关于近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有关问题的通报》;市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孟福荣结合全市事故统计报告工作现状,就规范事故统计直报和事故调查程序要求以及相关法规制度进行了业务培训。
葛彦迪指出,当前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工作存在生产安全事故直报责任落实不到位,录入率逐年下降,举报事故接连不断,事故调查不规范、严重滞后等问题,有关县区被省安委办通报,充分暴露出相关县区对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工作不重视、思想麻痹,和公安交管、住建、商务等部门事故报送机制不健全,举报事故核查上报不及时。
葛彦迪强调,一要引以为戒,吸取教训。要深刻认识事故统计调查工作发生问题的严重性,认真分析问题原因,深入查找问题症结,完善事故统计直报机制,对发生问题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各县区要引以为戒,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加强事故统计工作,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要强化措施,提高质量。严格落实事故统计直报“24小时”入库、“7天”上报的时限要求,工矿商贸事故“7天”上报率必须达到100%,道路运输等其他事故“7天”上报率必须达到90%以上。举报事故严格落实“经查实的瞒报事故,应在接到事故信息后24小时内,在‘直报系统’中进行填报并纳入事故统计。”按照“先行填报、调查认定、信息公开、统计核销”要求,严格控制报送时限。三要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在“安全生产第一课”、安委会扩大会议和相关培训活动中,对事故统计调查业务相关法规知识择机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各乡镇、相关部门的事故报告程序和要求,切实提升事故报告、直报统计业务能力。四要压实责任,强化落实。各县区要明确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工作分管领导责任、信息录入责任和管理员责任,要对各行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做到应报尽报,包括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通过应急值班系统按照逐级不超过2小时的要求不漏一项进行上报,县区事故直报信息员和管理员必须在“24小时”内在直报系统入库。
(来源:天水市应急局 转载:康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