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指导各县区分局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整治为重点,兼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编制了2023年度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2月15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县区2023年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评审会议,邀请了兰州大学吴军年教授等3名专家,市生态环境综合事务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县区分局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参加了会议。评审中,各县区详细汇报了项目可行性、建设内容、资金保障、以及项目绩效等内容,评审组专家就各县区编制的实施方案详细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建议,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我市7个县区2023年度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全部通过专家评审。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专家意见,指导各分局认真修改完善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加强与“十四五”规划、村镇规划等各类规划衔接,实化细化项目实施内容,量化清单化资金核算,明确各类标准,靠实各级责任,确保2023年农村环境整治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来源:天水市生态环境局 转载: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