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水花牛苹果适期采收倡议书
市苹果产业协会各会员单位,花牛苹果生产销售企业、合作社,电商销售平台,广大果农朋友们:
天水花牛苹果即将进入成熟采收,为积极响应落实市果业产业化办公室、市果树研究所提出的《2022年天水花牛苹果适期采收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防止“未熟早采早销”现象发生,保障花牛苹果品质,维护花牛苹果品牌声誉,确保生产和营销主体增收。现提出如下倡议:
一、积极做到适期采收。积极宣传落实《指导意见》,坚决做到:花牛苹果果肉由绿色转为黄白色,种子变褐,可溶性固形物含量达到12.5%以上方可采收。鲜销花牛苹果,海拔1000米以下生产区域(麦积区伯阳镇、元龙镇等),采收时间不早于8月25日;海拔1000—1100米生产区域(麦积区马跑泉镇、社棠镇等),采收时间不早于9月1日;海拔1100—1200米生产区域(秦州区玉泉镇、太京镇、藉口镇,麦积区甘泉镇、麦积镇,秦安县西川镇、兴国镇、叶堡镇,清水县郭川镇、金集镇,甘谷县新兴镇、磐安镇等),采收时间不早于9月3日;海拔1200—1400米生产区域(秦州区中梁镇、皂郊镇、关子镇,麦积区花牛镇,秦安县刘坪镇、安伏镇、郭嘉镇,甘谷县安远镇、大石镇,清水县丰望乡、永清镇,武山县洛门镇、城关镇等),采收时间不早于9月8日;海拔1400—1600米生产区域(秦州区华岐镇、天水镇,麦积区渭南镇、中滩镇,秦安县莲花镇、五营镇、陇城镇、魏店镇,甘谷县白家湾乡、礼辛镇,清水县土门镇、远门镇,武山县桦林镇、山丹镇等)采收时间不早于9月13日;海拔1600米以上生产区域(秦州区汪川镇,秦安县中山镇、王铺镇,武山县温泉镇、咀头镇,张家川县龙山镇、大阳镇等),采收时间不早于9月18日。收贮入库的花牛苹果采收时间可适当提前3-5天。
二、努力提高果品质量。要按照《绿色食品花牛苹果生产技术规程》(DB62/T 1522-2008)、《地理标志产品花牛苹果》(DB62/T 1521-2008)等甘肃省地方质量技术标准,带头落实并倡导全市生产经营主体进一步加强果园管理,提升花牛苹果质量,保护天水花牛苹果品牌,自觉维护花牛苹果品牌声誉。
三、抢抓时机扩量储销。根据今年苹果市场价格变化趋势,认真分析花牛苹果贮藏销售形势,抢抓中秋、国庆节假日,扩大花牛苹果鲜销量。结合实际适期收储,顺价销售,实现生产经营效益最大化。
四、自觉维护市场秩序。要带头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决杜绝早采早售早收早贮行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相互督促监督,维护好天水花牛苹果市场销售秩序和品牌声誉。
天水市苹果产业协会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