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天水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审计局召开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2022年度第1次联席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天水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实施办法(试行)》,逐项分析研判了2021年度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
会议指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的相关要求,按照《天水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实施办法(试行)》精神,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完善沟通对接机制,分析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必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协作配合,促进纪检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增强监督合力。
会议强调,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被审对象和有关单位、党员涉嫌违反党规党纪,或者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和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需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纪律法律责任的,应按规定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在审计中发现的虽未直接涉及党员和公职人员,但可能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有一定参考价值的事项,应作为疑点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供其参考、了解掌握相关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应高度重视审计成果应用,及时处置问题线索,积极监督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会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与审计机关负责线索移送的部门应当建立协调联系机制,明确具体负责人,做好日常沟通联络、情况会商、线索移送、监督整改等工作。
市纪委监委机关和市审计局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新闻来源:天水市审计局 转载: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