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把农业农村改革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持续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加大乡村建设力度,健全村级治理体系,有效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为全面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抓谋划推动,为新型经营主体添“活力”。按照“抓发展、促规范、强服务、拓领域”发展思路,确保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有方向、有保障、有措施。加强培育指导。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多渠道引入资金,开通注册绿色通道的方式,新增农民合作社382家,“五有”合作社5730家,入会社员达28万人;强化示范引领。举办市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培训,促进了规范管理水平和运营能力提升,带动了217、105家县区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向好、向稳、向优发展。加大示范创建。开展第十二批市级示范社、第七批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命名工作, 42家农民合作社、34个家庭农场评定命名为市级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创建5家国家级示范社,对经营情况较好、有一定生产加工基础和适应市场需求的146家示范社、58个家庭农场进行常规监测和规范性指导。
二是抓统筹协调,为农业农村改革增“动力”。紧盯农业农村领域重点事项,逐年度制定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靠实助推和协调职责,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衔接有渠道、跟进有专班、工作有抓手。压实责任落实。梳理出26项改革任务,制定了农业农村系统改革任务台账,明确组织实施任务9项,牵头试点任务2项,配合任务5项,实施任务10项,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牵头人和完成时限,建立起“主管+主抓+单位+时限”责任落实体系。持续跟踪指导。加强上下联络和衔接沟通,对工作进展、问题排查、后续跟进和资料运转等进行实时跟踪,坚持周衔接、月报送、季度汇总制度,确保做到重点任务长期抓、阶段性任务必须抓、日常性工作不松手。紧盯重点任务。持续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评估,积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推进农村户籍制度改革等事项,积极化解信访案件,为群众答疑释惑,消除重点任务落实办理障碍因素。
三是抓机制完善,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补“潜力”。落实集体所有权。一体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三变”改革深度融合,建立管长远、管根本、管全局的体制机制。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2491个,全面完成股份制改制和产权信息录入等,折股量化资产总额26.47亿元,累计分红3171.28万元。稳定农户承包权。对农户承包地未签订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未发放到户、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信息不准等农村承包地确权问题开展“回头看”,全面整改就确权遗留问题,完成7县区省级数据质检汇交。放活土地经营权。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有力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全市累计流转土地面积125.03万亩,新建500亩以上规模流转示范点87个,其中50亩以上规模流转面积达84.3万亩。
四是抓调度管理,为乡村治理体系聚“合力”。统筹抓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落实好全市乡村治理实施方案,确保乡村治理健康有效发展,为推进示范点建设保驾护航。分层分类指导。指导麦积区麦积镇红崖村、清水县黄门镇小河村开展国家级乡村治理示范村创建,被中央命名为“全国第二批乡村治理示范村”。巩固提升秦州区玉泉镇七里墩村、麦积区新阳镇胡大村2个第一批国家级乡村治理示范村,清水县省级试点县和10镇19个市级试点村建设成果。突出重点任务落实。推广乡村治理“清单制”管理模式,完成年度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省级复评和阶段性督导调研任务,加强乡村治理整县试点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年度省级示范县、市级示范乡镇、示范村试点工作自查自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后续工作逐步完善。健全村级治理体系。推进农村网格化治理,实行村务决策、监督、公开制度,村民议事协商制度,进一步规范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
(新闻来源:天水市农业农村局 转载: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