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评比专报
第 3 期
关于对市直及驻市“包街”责任单位
评比情况的通报
1月7日,市创城督查组8个专责工作组对照《天水市城区街道“门前四包”责任管理办法》对市直及驻市包街单位责任路段“门前四包”等责任落实进行了督查,同时对照《“包街”责任单位周评比量化标准》,从“一把手”参加、制度机制建立、职责任务细化、经费投入、基本问题解决、“五好一高”工作落实、“门前四包”等方面进行了量化评比。
根据督查评比情况,对“包街”责任落实好的24个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好的8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红榜名单
第一组:市文联、市消防支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二组:市纪委监委(含巡察办)、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第三组:天水华天电子集团、市教育局、市政府政务大厅
第四组: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研究室、市医保局
第五组:市交警支队、市生态环境局、天水日报社
第六组:市商务局、市妇联、市城市更新服务中心
第七组:市委编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省税校
第八组: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黑榜名单
第一组:市银保监分局
第二组:市疾控中心
第三组:天水海关
第四组:市应急管理局
第五组:市气象局
第六组:市仲裁委秘书处
第七组:市卫健委(含市一院)
第八组:市卫校
天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