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天水市委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县区各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全面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的宗旨意识、全局观念、担当精神、执行能力和作风表现,树立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评价使用干部导向,激励各级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通知要求,要深入考察了解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的现实表现。对领导班子,重点考察识别是否讲政治、顾大局,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是否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职能范围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高质高效;是否把防控责任扛在肩上,反应迅速敏锐,工作超前主动,组织落实有力;是否履职尽责、周密部署,及时分析研究,有力有效应对;是否树牢群众观念,把群众安危放在心里,带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对党员干部,重点考察识别是否坚决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服从大局、听从指挥;是否坚守岗位、深入一线,表现出过硬的执行落实能力和攻坚克难能力;是否敬业负责、踏实肯干,对职责范围工作底数清、情况明;是否严密细致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做到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是否在关键时刻勇于担当、冲锋在前,经受住考验。
通知指出,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不干扰基层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指挥调度、组织落实疫情防控情况进行全方位了解。要实行工作纪实,采取“一人一册、一事一记”的方式,及时客观记录重点单位领导班子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的具体事例及工作成效。要坚持动态考察,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单位在疫情防控督导检查时,要坚持以事察人,对了解掌握的正、反面典型,及时通报反馈组织部门。组织部门要采取明察暗访、谈话了解等方式,深入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履职表现。要开展综合评价,疫情防控形势基本稳定后,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对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干部进行综合评价,评价为“优秀”等次的不超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干部总人数的20%。要加强信息沟通,充分收集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动态、新闻报道、网络舆情等,多渠道、多维度把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业绩表现考准考实。要深入分析研判,把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一线的表现与干部一贯表现结合起来,综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等方面情况,认真分析研判、对比印证,形成客观准确的评价意见。
通知强调,要注重考察识别结果运用。要优先考核评优,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态度坚决、行动有力、成效突出的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考核时可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班子成员评优比例提高到30%,其他干部评优比例提高到25%。对综合评价为“优秀”等次的干部,年度考核优先评定为优秀等次。要大力选拔使用,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符合提拔或晋升条件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或晋升职级,优先推荐为市县“两代表一委员”提名人选,专业技术人员优先评聘职称,县区事业单位人员优先晋升岗位等级。要培树先进典型,把笔头、镜头对准抗疫一线,注重挖掘总结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充分运用党报党刊、门户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推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要从严问责处理,对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不重视,推诿扯皮、作风漂浮、不担当、不作为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对工作态度不端正、消极应付、履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干部要追责问责。
(天水在线编辑:马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