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天水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后,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紧急行动,全面督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情况,落细落实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
检查以零售药店从业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员工自我防护及健康监测,公共用品、设施定时消毒,经营场所疫情防控设施配备,“四类药品实名登记系统”使用等为重点,要求零售药店按规定配备测温仪,设置“1米线”,查验健康出行码,落实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同时持续做好“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工作,对购买“四类药品”顾客全部进行登记,真实、准确、完整记录购买人相关身份信息和购药信息,并采集、上报体温异常疑似患者信息,按规定及时处置异常情况。
各县区局迅速反应,积极行动,全面开展了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甘谷县市场监管局及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等情况进行了全覆盖督查检查;秦州区市场监管局反应迅速,紧急召开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暨“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监测工作推进会议,10月21日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重点区域的零售药店进行全面排查,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不到位、“四类药品”销售登记监测不全面的3户零售药店责令整改、停业整顿。通过对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药品零售门店责改、约谈等手段,进一步强化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切实发挥药品零售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作用。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