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3日至25日,省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副处长孟晓东带领第二督查组,对我市药品流通暨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督查。天水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甘志国陪同督查。

督查组听取了全市药品监管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工作资料,并深入天水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秦州区天水西城药业公司、宝康医药连锁公司、天水诚信达药业有限公司第三分店,武山县医药公司、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洛门镇中心卫生院、心和堂诊所等27户单位,重点就药品流通日常监管、特殊药品和含兴奋剂药品等各类专项检査整治、飞行检查、药品抽验、案件办理、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及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等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督查范围涉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零售药店、医疗卫生机构、个体诊所以及疫苗接种点等经营使用业态。督查组对天水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给予高度肯定,认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批示,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多次带队督导检查,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履职尽责,药品质量监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特别是在特殊药品(特殊管理药品)监管、督促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服务医药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积极主动、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确保了药品市场的规范有序和药品质量安全。

就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工作,督查组要求,一是加强药品使用单位药品陈列摆放、阴凉储存管理工作监管。二是加大药品违法违规案件查办力度。三是强化对县区药品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立足药品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各类药品专项检查、飞行检查、药品检验、疫苗质量监管和疫情防控等工作,持续加大药品案件查办力度,确保省药监局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