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市2021—2023年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积极作用,凝聚社会力量,推动全民创建,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市创城办决定聘任一批文明创建义务监督员。按照“基层推荐、区上把关、市上审核、媒体公示”的原则,拟确定刘文选等30名同志为创城义务监督员聘任对象。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期内向市文明办反映(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6日—22日(5个工作日)通信地址:天水市文明办(天水市秦州区环城中路6号)联系电话:8296709(传真)
邮政编码:741000
电子邮箱:gstswmb2008@163.com <mailto:gstswmb2008@163.com>
天水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