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兽药质量监管,保障养殖环节用药安全,根据省畜牧兽医局的安排,近日,我市组织人员对2020年全国第四期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的1批兽用生物制品、55批化学药品等兽药产品以及2批不符合追溯监管要求的产品进行了排查。
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57人次,重点从库房、台账、进货渠道、销售和使用记录等方面,检查兽药经营企业58家、养殖场515家、动物诊疗单位(个人)22家,查办无证经营兽药案1起,没收兽药产品219袋(瓶)、违法所得278元,罚款2051元,没有发现全国第四期兽药质量监督抽检通报的不合格产品。
在开展排查的同时,我市不断加大宣传告知力度,及时将假劣兽药信息通报兽药经营企业、养殖场户等单位,防止误买、误用假劣兽药;广泛宣传《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普及辨别假劣兽药产品的相关知识,同时,要求养殖者从合法正规途径购买兽药产品,严格按照兽医医嘱、用法用量和休药期使用,禁止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确保动物健康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