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文物保护”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有关情况,发布了8个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天水市秦州区检察院督促保护玉泉观行政公益诉讼案和天水市麦积区检察院督促保护仙人崖石窟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一、天水市秦州区检察院督促保护玉泉观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古建筑文物保护 历史风貌
【要旨】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全面考量文物风貌和城市形象,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提升群众文物保护法治意识,服务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基本案情】
天水市秦州区玉泉观创建于元大德三年(1299年),现存建筑群为明清时重建,共有90余座古建筑,是中国著名的道教胜地。2006年5月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玉泉观文物保护范围内,张某紧邻古建筑群建设一经营性场所“竹园”,占地1300多平方米,自2002年营业以来,陆续修建管理用房、棋牌室、凉亭等建筑物,用于周边市民及游客休闲娱乐。
【调查和督促履职】
天水市秦州区检察院查明,“竹园”未经相关部门审批修建棋牌室等建筑物,并存在乱接乱拉电线、违规使用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的行为,该经营场所的长期存在,不仅影响了玉泉观的文物安全、整体环境及古建筑风貌,还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国务院安委办曾于2019年4月17日,对玉泉观古建筑群存在火灾隐患挂牌督办。2019年12月5日,天水市秦州区检察院向秦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区文旅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玉泉观“竹园”的违法情形进行整改。同时,秦州区检察院对“竹园”经营者张某进行文物保护法制教育,助推检察建议提出的整改内容落实到位。
区文旅局收到检察建议后,主动向区政府汇报。相关部门经多次现场查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并召开玉泉观“竹园”问题整改专项会议。区政府要求区文旅局尽快落实玉泉观“竹园”整改方案,区文旅局通过现场调查取证,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竹园”经营者就违建拆除问题进行沟通协商,最终达成共识,对玉泉观“竹园”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
【典型意义】
城镇文物古迹的保护有利于提高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有利于城市整体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本案中,检察机关在严格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的同时,牢牢把握城镇文物古迹提升城市形象、延续历史特征、弘扬人文精神的基本功能,加强与文物部门协作联动,注重维护文物古迹整体风貌,提高了文物保护综合治理水平。
二、天水市麦积区检察院督促保护仙人崖石窟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石窟寺文物保护 圆桌会议 跟进监督
【要旨】
检察机关运用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同时主动延伸办案职能跟进监督,通过圆桌会议、案件磋商等形式,推动多部门共同履职,形成文物保护合力,促进文物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协调推进。
【基本案情】
仙人崖石窟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天水市麦积区东南,距麦积山石窟17公里,由三崖、五峰、六大寺组成,有明清殿宇27座,及北魏、宋、明、清各代塑像197尊,壁画82平方米,永乐年间的珍贵铜佛像5尊,具有较高艺术价值。2013年,仙人崖灵隐寺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擅自在仙人崖石窟“罗汉堂”西侧修建一座“药王庙”,严重影响了仙人崖石窟的整体风貌。
【调查和督促履职】
天水市麦积区检察院在发现该案线索后,经立案调查,于2019年11月29日采取公开宣告的方式向麦积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随后,麦积区检察院跟进监督,配合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麦积镇政府、麦积区佛教协会、仙人崖灵隐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召开圆桌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研究解决方案。2020年3月19日,仙人崖灵隐寺管委会对“药王庙”内宗教造像进行了移除,麦积山大景区管委会对非法建筑“药王庙”进行了拆除,石窟原有风貌得到恢复。
【典型意义】
石窟寺是我国最重要的文化遗产之一,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审美追求、价值理念、文化精神。石窟寺保护事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本案中,麦积区检察院充分尊重行政机关的专业优势,主动与行政机关磋商沟通,加强协作配合,坚持跟进监督,运用“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圆桌会议+跟踪回访”的办案模式,有效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