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做好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的创建评定工作,9月下旬,天水市农业农村局安排农村经济指导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业务骨干,利用一周时间,分3组分别深入两区五县,对今年申报第11批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第6批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开展了实地核查。

各核查小组按照今年新修订的《天水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和《天水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及监测办法》,分别对县区推荐申报的90家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注册登记、民主管理、服务成效、产品质量、财务管理、经济实力、社会声誉”和51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注册年限、农场性质、土地流转、生产规模、农产品安全、产品营销、经济效益”等方面逐一进行实地核查。通过实地走访、资料查询、座谈交流等方式,结合市场监管和税务部门意见,按照综合评定的方式,初步遴选出40家示范社和40家示范家庭农场候选名单,待市级联席会议审定后发文命名。

我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评定工作分别始于2010年和2015年,截止目前,全市已评定10批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431家、5批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88家,通过示范引领,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呈现出规模不断壮大、质量不断提升、扶贫带贫能力不断增强的良好发展局面,为推动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