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切实保证公众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抽调各县区22名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人员组成7个飞行检查组,对全市55家药品及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和14家医疗机构开展飞行检查。
此次飞行检查依照《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相关程序,通过“双随机”方式抽取检查员和检查企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执行、计算机GSP管理系统运行、执业药师在岗履职、冷链药品医疗器械管理、药品储存运输温湿度监测、药品医疗器械购销存记录、票据、货款、数据是否完整可追溯以及从业人员业务培训、设施设备配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存储与养护、疫苗和麻精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发现,部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存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未及时根据企业实际进行修订,岗位人员学习培训不到位、培训档案不全,部分处方药未经执业药师审核销售,部分药品医疗器械未按条件储存,部分医疗器械养护品种养护记录不全等风险隐患。针对上述问题,检查组现场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告诫,并责令限期整改。
下一步,市局将及时组织跟踪检查、跟踪问效,督促辖区市场监管部门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控安全风险,确保流通和使用环节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天水在线编辑: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