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进刑事案件公开听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检察,增强不批捕、不起诉案件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7月2日,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对公安机关提请复核的一起不批捕案件、一起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原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参加,会议由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刘红霞主持,纪检监察人员对听证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会上,检察官向与会人员详细汇报了案件基本情况,阐述了不批捕、不起诉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理由。听证人员针对案情焦点及案件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向承办检察官、侦查机关案件承办人进行了询问,对是否同意拟处理意见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并对检察机关以听证的形式公开审查案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对不批捕、不起诉复核案件以公开听证的形式进行审查,彰显了检察机关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提高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方便了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影响力。
(天水在线编辑:康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