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渭河流域天水段生态保护治理、保障长治久安、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按照省生态环境厅 省人民检察院 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开展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环境保护联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天水市结合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四个专项行动工作工作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渭河流域天水段生态环境保护联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6月15日组织召开了渭河流域天水段生态环境保护联合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
会上,对联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市两院及公安局进行了交流发言,要求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积极衔接县区两院及公安部门,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渭河流域天水段生态环境保护联合专项行动,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环节和岗位,要严格落实联席会议和联合行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当前环境违法犯罪情况,会商重大环境案件,研究解决环境执法难点问题,打好联合行动的“组合拳”,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同时,要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存盲区,保证联合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生态环境部门要做好证据搜集工作,及时将掌握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人民法院要依法审理各类渭河流域天水段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有效维护环境公共利益;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公安机关要结合“昆仑2020”3号行动部署,积极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渭河流域天水段联合执法行动,给予办案指导,协助开展现场调查,及时查处阻碍执行公务案件和恶意环境犯罪案件。
联合行动期间,市生态环境局、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督导组将根据各县区前期排查情况,针对性地开展联合督导,对重大环境违法和犯罪案件进行督办。
(天水在线编辑:康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