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根据《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省级应急响应级别的公告》和《天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经天水市政府研究决定,同步响应省级四级应急响应。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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