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水市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的总体思路,在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制约权力运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年计划对24名(离任15名、任中9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坚持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经济事项交接的有效结合,对市管的1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事项交接,做到离任审计与交接的“全覆盖”。
一是制定审计计划,突出审计重点。年初,及时向组织部门提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建议名单,商定审计计划。在确定审计对象上,注重对现任领导干部的任中审计,加强事前事中监督;注重对资金量大、实施重大项目多、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部门领导干部;注重对经济决策与管理执行权力比较集中、任职时间相对较长的领导干部。坚持凡离必审和经济事项交接相结合,实现了对离任领导干部监督“全覆盖”。
二是注重审计内容,提升审计质量。按照《规定》要求,根据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公共资金、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为基础,以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情况为重点,充分考虑领导干部管理监督需要、履职特点和审计资源等因素,依规依法确定审计内容,加大审计力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围绕“经济”与“责任”,在审计查证或者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经综合分析研判,容纠并举,依纪依法依规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确保审计评价的全面性、一致性和可比性。
三是规范审计行为,严格依法从审。制定了《天水市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明确了不同类别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内容、重点、范围、方法及工作要求。规范了经济责任审计通知、报告和结果报告等审计结论性文书范式、业务流程,加大审理力度,对审计目标的实现程度、审计程序、问题定性、评价、处理处罚意见等进行全面审理。坚持“先审理,后上会,不审理,不上会”的原则,提高了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四是强化审计整改,提高审计效果。把整改工作与审计发现问题放在同等位置来抓,建立审计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进度,做到逐项逐条销号。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凝聚督促整改的整体合力,促进源头治理,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是加强沟通协调,发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与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制度,切实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审计对象确定后,及时与纪检、信访部门书面沟通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有无举报和信访事项,做到审前掌握、审中核实,着力推动形成“审前共商、审中协作、审后运用”的协调配合机制,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