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水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关于<食品生产企业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等6个责任清单的通知》,采取分类清单管理的方式,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我市食品药品企业及餐饮服务单位复工复产实际,按照“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的要求,分别拟定了食品生产企业、农(集)贸市场和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药品生产企业等6个责任清单,明确操作要求、强化过程管理、推动责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方面,重点从组织领导、车辆人员管理、就餐过程、场所设施消毒、宣传提醒教育等方面分类提出具体措施,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安全防范和应急管理主体责任。食药安全方面,主要从复工复产自查、加强原料查验、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严把质量安全关、规范销售价格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确保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对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和食药安全两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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