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春耕生产关键时期。我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落实促进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抢抓春耕生产有利时机,加强农资储备调运,保障春耕生产有序开展。
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将农业保险机构遴选权下放到县区,及时开展8个中央补贴品种、9个省级补贴品种、23个“一县一(多)品”农业保险,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和出现灾害极端天气时农民稳定增收。
全面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加大蔬菜、苹果等农产品销售力度,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农产品销售的影响,全市已销售苹果50万吨,占储藏量的67%,日销售蔬菜600多吨。鼓励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落实省上“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对库容1万吨以上的冷链物流设施补助标准从140万元提高到220万元;支持乡村库容100-1000吨中小型保鲜库建设,库容100吨奖励15万元,每座保鲜库最高奖励100万元;对于农民合作社购买冷藏车给予一定补贴”的政策,摸底上报果蔬保鲜库建设需求81座储藏能力7.2万吨、冷库建设需求15.2万立方米、冷藏车需求847吨,推荐108家经营主体拟购置5吨、10吨冷藏车125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