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月署名文章
深入推进依法统计 切实保障数据质量
国家统计局天水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张玉龙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能力。”当前,统计调查工作面临着新的要求和新的实践,树立统计法治工作理念、加强统计法治工作是调查统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其核心要义就是深入推进依法统计,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法治精神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将“依法统计、不出假数”作为统计部门重大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统计法》及其条例的“二十六个不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统计机构、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应该坚守的政策底线和纪律红线。进一步强化统计法治建设,时刻绷紧统计法治之弦,切实扛起责任担当,坚决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增强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法治精神守护统计调查质量,依法实施统计调查,全力推进统计调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进程。
二、坚决贯彻落实,提升学习效果
一是进一步巩固再学习再贯彻再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明确国家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地方干预统计数据等问题的零容忍以及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处理的严肃性,必须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的真实性,提高自身的责任意识,真正做到“为国统计、为民调查”。二是学习要突出问责导向、问题导向,要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围绕建立防惩统计造假作假责任制问责制和数据质量风险防控机制等方面加强思考和研讨,时刻自省自查,严格规范调查,夯实基层基础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恪守统计调查职业操守。
三、亮剑统计执法,增强法治意识
统计法律法规是保障我们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的有力武器。要以提高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准确为核心,落实《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执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统计执法检查抽查办法,切实履行统计执法责任,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各种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切实保障调查数据质量,以实际行动为提高统计公信力保驾护航,为党和国家宏观决策提供可靠的统计数据依据。要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形式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在调查数据上造假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制止,按照统计执法相关规定程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违纪违法责任。
四、拓展统计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要加大对领导干部学习《统计法》的教育,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把统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作为统计普法宣传的重点,进一步健全统计系统学法用法机制,通过各种方式加大统计法治教育力度,将统计普法宣传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使各级统计机构及人员始终将依法统计、不出假数作为统计部门重大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严守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职业道德底线和纪律法律红线。要把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依法履行统计调查义务作为统计普法宣传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抓长抓细,努力营造人人知晓、知责守责、依法调查的良好统计调查生态。
统计调查数据作为国家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真实是最基本的要求。我们要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作为统计事业发展的核心任务,全力以赴予以推进。同时,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意识,恪守职业道德底线,切实保障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