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8日,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召开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15次会议,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两高两部”新发布扫黑除恶相关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张发魁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戴金旺主持,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两高两部”发布的《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跨省异地执行刑罚的黑恶势力犯罪坦白检举构成自首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四个指导性文件和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一新对四个指导性文件的解读和工作安排。高学斌副检察长对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张发魁同志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四个指导性文件、开展好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在办案实践中规范适用四个指导性文件,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不断提高专项斗争办案质效;二是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特别是第一检察部和扫黑办成员要对四个文件进行全面系统的研讨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掌握四个指导性文件,对文件规定有认识不清、理解不准的要加强请示。三是要加强对各县(区)检察院学习四个文件的督促指导,保证准确执行文件相关要求,提升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四是市检察院扫黑办要抓紧印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指导性文件单行本,统一发放各县(区)检察院和市检察院相关部门,为办案人员提供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指引;五是要从宣传、培训、督导、机制建设等方面抓好四个指导性文件等系列法律政策文件的落地实施,进一步规范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及法律文书,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以实际成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突破。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