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对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检察干警进行了表彰,天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余为保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余为保,男,汉族,中共党员,1961年10月出生,现任天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在他40年的从检生涯中,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多次获得省市级表彰奖励,2005年、2009年、2012年、2019年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四次,2012年4月被省检察院评为甘肃省检察机关“十佳办案能手”。
简要事迹
作为我国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祁连山,在地理位置上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对祁连山生态问题作出批示。2017年10月,按照省院安排部署,余为保同志临危受命,参加“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天祝片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联合调查工作”。一到达天祝县,他即刻展开工作,依据调查组所分的28条线索,对移送的书面材料仔细进行了审查。白天,他顶着严寒风雪,对25个破坏点逐一现场勘察,详细了解环境破坏情况,并依法取证。晚上挑灯夜战,反复查看现有证据,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并与同行的环保、国土等部门工作人员讨论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程度及企业偷排偷放超标等问题。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认真梳理分析,最终发现天祝县四家企业涉嫌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犯罪线索,并移送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为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环境恢复贡献了司法力量与司法智慧。
回到单位后,余为保同志借助“天祝经验”,深刻剖析天水所存在的环境问题,将“两法衔接”提升到“两法联合”的高度,并积极走访环保、国土、水务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共同签发了《天水市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一次“拉网式”排查,认真梳理出有价值的线索51条,并按区域下发至各县(区)院,严明要求,责任到人。同时,余为保同志邀请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同县(区)院承办人对破坏严重的麦积、甘谷、清水等地再次进行逐一勘察,现场取证。时值寒冬腊月,恰逢道路结冰,他和工作人员只能一路步行至大山深处的破坏点,详细勘察破坏情况。回至单位,又马不停蹄的召开座谈会,讨论案件情况。经审查,全市检察机关共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1件22人,移送民行部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9条。
作为一名检察人,作为一名长期奋战在办案一线的老同志,他用自己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查了一批破坏环境资源案件,使被破坏的植被得到了有效恢复,为保护我市的绿水青山贡献了力量,也为检察机关青年干警树立了学习的榜样,敦促新一代检察人牢记使命,履职尽责,为天水检察事业发展奉献自己的光和热。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