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严格规范文书质量
“部分审理报告存在论证不充分、说理不透彻、校对不严、违纪事实杂长、证据罗列简单、被审查人基本情况格式简单等问题......”这是在在秦安县纪委常委会暨监委委务会上案件审理室负责人罗列审理报告中存在问题的场景。
近日,秦安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就监察体制改革后县纪委监委自办案件的审理报告、请示、处分决定、起诉意见书等审理文书进行了专项评查。评查主要从纪检监察业务及规范文书的发展进行分析,针对县纪委自办案件文书存在的问题,“揭短亮丑”,一一揭摆,逐项对照检查,对立行立改的问题,即改到位。
此次评查共计审理报告46份、处分决定书66份、起诉意见书1份,针对审理“画像”简单,处分决定权利告知不规范,纪言纪语、法言法语运用不凸显,处分决定书“主送、抄送、发”不规范等问题。对处分决定书申诉告知部分,内容统一规范,严格杜绝瑕疵出现;对违纪行为进行抽象概括、精准“画像”。同时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学习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研讨以及办案竞赛、文书评比等活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能力。(供稿 天水市纪委监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