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58人
“此次的约谈提醒,使我们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避免将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同时进一步提高了法纪意识。”一名被约谈的党员干部态度诚恳地说。
今年以来,武山县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尤其是对“第一种形态”实践探索运用,在监督执纪问责中善于当好“啄木鸟”和“护林员”,实现防“小病”之微,杜“大病”之渐。上半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58人,占46%;第二种形态处置58人,占46%;第三种形态处置6人,占4.8%;第四种形态处置4人,占3.2%。
同时,武山县纪委监委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针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谈话函询,通过批评教育、督促整改,把监督执纪的关口前移,将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把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体现严管和厚爱。(供稿 天水市纪委监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