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天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晓强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志宏、蒲朝晖、王晓琴,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坤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专题文章《地方立法工作中须要把握的若干问题》,听取了关于建立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地方立法研究咨询基地、召开全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推进会有关事宜的汇报,研究了《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管理办法》《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研究咨询基地工作规则》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列席范围(草案),通报了市委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
会议指出,《地方立法工作中须要把握的若干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我们理清地方立法工作思路,领会立法精神实质,掌握立法规律特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提供了参考借鉴。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快推进《天水市城区引洮供水设施保护条例》立法进程,促进《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贯彻执行,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紧扣人民群众需求,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落实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被市委评定为“好”等次,既是市委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从严管党治党工作的肯定,也是机关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和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听取汇报、督促提醒、谈心谈话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职工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常提醒,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守党纪党规、遵守规章制度,持续营造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和良好干事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