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7月19日起,天水市取消企业注销过程中需提交的纸质“清税证明”,在注销登记时“清税证明”不再是必要的纸质材料。
此举不仅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企业办事效率,免去了企业在市场监管、税务两部门间的奔波之苦,更是天水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响应市政府“最多跑一次”号召,破解企业注销难的又一有力举措。
今后,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系统进行数据推送共享,凡是在登记注册系统中税务部门已经推送了清税信息的,企业在办理注销时可不再提交纸质版“清税证明”,市场监管部门将直接依法进行注销。
下一步,天水市市场监管局将积极探索出台更多便民利企新举措,最大限度为办事群众做实事、办好事,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增强企业和群众对商事制度改革的获得感。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