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四项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今年以来,武山县纪委监委聚焦主业主责,注重抓小抓细抓实,采取四项措施,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年活动向纵深发展。
建立双向领导机制。武山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及县人大、政协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的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领导机制,并设常务副组长1名,由县委副书记担任,负责作风建设日常工作,为全县作风建设年活动定向导航。
建立专责负责机制。紧紧围绕基层减负、“四察四治”专项行动、深化“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六个方面重点任务,专门设立5个专责工作组,建立专责抓落实工作机制,明确牵头单位及各自任务分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制,负责牵头推动各自领域作风建设工作任务落实。
建立跟进督查机制。建立了信访举报、督查指导、周汇报月汇总、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定期研判等制度,紧盯重点工作任务落实,通过信访受理、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持续跟进开展常态化、多层次、全方位监督检查,确保全县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通报问责机制。制定出台《武山县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对领导小组成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等行为,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处理。同时,针对工作不重视、不用心、不尽力、打折扣、慢落实等行为,建立了定期通报批评问责机制,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有力推动了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向纵深发展。(供稿 天水市纪委监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