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及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在人民日报署名文章《依法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传达了全市《关于调整部分贫困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联络员和联络村的通知》和全省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会议精神,局党组成员、各分局负责人、各执法组组长、机关及下属单位科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日前印发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下称《督察规定》),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明确了中央环保督察的总则、组织机构和人员、督察对象和内容、督察程序和权限、督察纪律和责任等内容,为依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确立了重要的法制保障。
会议强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做好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准备和督察期间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督察规定》,全力以赴完成全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力推动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有效整改。二要敢于动真碰硬。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标本兼治、依法依规,对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紧盯不放,一盯到底,不达目的决不松手,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三要全力做好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后勤保障到位、纪律执行到位。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严守督察工作各项纪律和要求,高质量、高效率做好保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