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保障药品质量安全,规范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提高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近期,天水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天水市2019年度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实施方案》,组织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开展GSP认证跟踪现场检查工作。
此次跟踪检查范围为省药监局确定的药品批发企业及通过《药品经营质管理规范》认证后2年内的药品零售企业,2019年度全市需跟踪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共164户,批发企业共18户。
检查时间自2019年6月1日起至9月15日截止。
2019年跟踪检查的重点包括,企业GSP认证时存在的缺陷项目整改落实情况,通过认证后省、市、县级监管部门以往飞行检查发现缺陷项目的整改情况;认证后许可事项变更及软硬件变动情况;认证后质量体系运行及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包括质量管理文件执行情况,企业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情况;特殊管理药品购销管理情况;执业药师等质量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药品GSP计算机管理系统运行情况及温湿度检测系统、冷链设施设备运转使用及验证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要求,一是各县区局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跟踪检查方案,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按期完成跟踪检查工作任务。二是检查员要严格执行GSP认证监督检查工作纪律,做到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作风正派,以保证跟踪检查的公正、公平;三是现场检查时间应保证跟踪检查的工作质量,每户药品零售企业检查1天,批发企业2天,必要时可适当延长;四是对检查结果判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议撤销GSP认证证书的,各县区局应在检查结束后10内上报现场检查报告及相关资料,零售企业经市局审核后,依法收回或撤销GSP证书,批发企业由市局审核后上报省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