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天水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案件督导工作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张发魁主持会议并对案件办理相关工作提出要求,市检察院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和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和第七检察部等部门负责同志对各自案件办理工作进行了汇报,并对下一步案件办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张发魁检察长对前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给予肯定,并强调: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攻坚阶段,办案任务艰巨繁重,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难度大,很多问题盘根错节,在办案程中,一是必须坚持依法审查案件,按照两高两部《意见》要求的既不拔高也不降低的原则准确把关。二是对今天以前办理的涉恶不捕不诉案件,扫黑办与办案部门要重点关注,对存疑的案件要重点研判,必要时提交检委会个案讨论。三是对今后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扫黑办要继续严格把关,在按照省院规定报备的基础上,对定性难度大,意见有分歧的及时向省院请示汇报,必要时召开检委会讨论,确保定性准确。四是扫黑办继续完善审查机制,严格落实签字承诺制度。对讨论案件召开的联席会、检委会以及领导小组会议记录参会人员均要签字,在案件审查中要注重“保护伞”的深挖彻查,不能麻痹大意,避免就案办案。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