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9年市政府领导学法计划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9〕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天水市人民政府领导学法制度》规定,结合实际,制定2019年市政府领导学法计划。
一、总体安排
市政府领导干部学法采取自学为主、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分为会前学法和法治专题讲座。全年计划安排会前学法7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具体时间由市政府办公室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学法内容
(一)会前学法。会前学法安排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开始前进行,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市司法局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做好学习辅导材料准备等相关工作。参加人员为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的有关部门领导干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法治专题讲座。法治专题讲座由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邀请专家、学者或者有关领导进行辅导。参加人员为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1.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时间:2019年6月底前);
2.认真落实“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专题讲座(时间:2019年11月底前)。
三、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是牢固树立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有效手段。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认真组织实施,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市司法局要会同责任单位做好市政府领导学法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学习效果,保证学法质量。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会前学法工作,根据本计划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研究,在准确把握法律核心要义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准备学习辅导材料。责任单位应按时限和要求将学习辅导材料报市司法局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格式报市政府办公室。
(三)强化考核,力求实效。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县区、本部门的学法计划,于4月10日前报市司法局备案,并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区政府至少组织一次县区长作为主讲人的法治专题讲座。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领导干部学法情况,纳入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严格考核。
根据需要,本学法计划经市政府同意后可作相应调整。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