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公布2018年度“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省共31家,其中我市有天水市人民检察院、秦州区农业大厦、秦安县人民医院3家单位。

近年来,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在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中,实施绿色照明工程、节约水资源工程、绿色环保工程、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新能源利用工程等5大节能工程,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节能管理体制日臻完善,节能改造扎实推进,节能新产品、新技术不断推广应用,干部职工节能意识逐步增强,能源资源消耗稳步下降,已累计创建了8个国家级、10个省级、13个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市级节水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7家,充分发挥了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示范表率作用。
(天水在线编辑: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