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天水市加快推进交通扶贫
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8〕20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天水市加快推进交通扶贫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9日
天水市加快推进交通扶贫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6号)和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决策部署,加快补齐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短板,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交通扶贫行动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35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突出问题导向,加快补齐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为我市和全国一道建成小康社会、有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
(二)任务目标
到2020年,全市贫困地区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合理加宽改造和危桥改造,推进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充分考虑贫困地区交通需求实际和资金支撑能力,量力而行,既不能降低标准,也不能擅自拔高标准、提不切实际的目标,实事求是,稳步推进。
把提高交通扶贫质量放在首位。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不急功近利,不好高骛远,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时序,做到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不搞层层加码,不赶时间进度、搞冲刺,不拖延耽误,确保交通扶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调动全社会参与交通扶贫积极性。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力量作用,压实县区政府在交通扶贫行动中的主体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构建全社会支持参与交通扶贫的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保质保量完成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任务
在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的基础上,各县区要管好用好国家专项补助资金,用好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等政策,对一些早期建成的乡镇、建制村硬化路“畅返不畅”路段进行全面整治。全市共计实施乡镇、建制村“畅返不畅”路段整治1585公里,其中,秦州区188公里、麦积区98公里、清水县288公里、张家川县577公里、秦安县160公里、甘谷县65公里、武山县209公里。
责任主体:各县区政府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二)提升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安全水平
加快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到2020年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的安全隐患治理。全市共处治农村公路隐患1671公里,其中,秦州区242公里、麦积区295公里、清水县229公里、张家川县135公里、秦安县251公里、甘谷县289公里、武山县231公里。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因地制宜对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合理进行加宽改造。
责任主体:各县区政府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三)推进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建设
加快贫困地区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建设,促进贫困地区旅游、特色加工、资源产业开发,增强贫困地区内生发展能力。全市共实施174公里,其中,秦州区25.5公里、麦积区16公里、清水县28.5公里、张家川县32公里、秦安县25公里、甘谷县28公里、武山县19公里。
责任主体:各县区政府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四)提升贫困地区农村运输服务水平
鼓励建设具有农村客运、物流、邮政、供销等服务功能的乡镇运输服务站。聚焦2020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目标,创新农村客运组织方式和农村物流发展模式,推动农村物流节点和配送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农村运输覆盖范围,促进农村客运开得通、留的住。
责任主体:各县区政府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五)推进贫困地区“四好农村路”建设
充分发挥清水县国家级和麦积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贫困地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实现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养护全面加强,健全完善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有效满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责任主体:各县区政府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六)量力而行推进自然村组道路建设
推进撤并建制村通畅工程,各县区政府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有序推进自然村组道路建设,并按照“厕所革命”的要求,配建好公共厕所。
责任主体:各县区政府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七)推进农村公路灾后重建
着眼全市脱贫攻坚大局,积极推进2018年洪涝灾害造成的农村公路水毁路段重建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并达到贫困退出验收标准。
责任主体:各县区政府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要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层层传导压力,建立落实台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规划、方案制定、督导检查,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扶贫行动的具体实施,并对项目管理、建设质量、资金使用、安全管理负总责。要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形成推进交通扶贫行动工作合力。
(二)加强资金保障
各县区应将交通扶贫项目列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既可将车购税支持农村公路部分的资金因地制宜统筹整合用于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也可以在保证“一户一策”种养殖业增收项目的基础上,统筹整合其他各类涉农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加大一般公共预算和一般债券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力度,有条件的县区也可将农村公路建设与产业发展、园区建设、乡村旅游、矿产资源等捆绑实施一体化开发,多渠道融资,做好资金保障。
(三)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各县区要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建设项目、支持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工程验收“七公开”制度。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动员群众参与项目建设质量监督,确保质量可控、群众满意。
(四)落实养护管理责任
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等相关指标考核体系和《天水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以及《天水市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明确落实县、乡、村三级管理养护责任,实现有路必管,有路必养,确保管养责任、制度执行、资金筹措、监督考核落到实处,推动管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切实提高农村公路管养能力、路况水平、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五)完善客运网络
按照“路站运一体化”的思路,加快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有序增加客运车辆和班线,扩大客运网络覆盖面,促进农村客运网络和城市公交网络的合理衔接。加强农村客运市场监管,规范农村客运市场,优化运力结构,努力提高客运安全水平。
(六)加强监督检查
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基础数据管理,做好交通扶贫统计监测,严防“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持续加强交通扶贫事中事后监管,继续组织开展“四好农村路”和交通扶贫督导考评。交通扶贫和“四好农村路”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义务监督员的监督作用,保障建设工程顺利有序实施。
(七)加强宣传引导
各县区要切实做好政策宣贯解读工作,让贫困地区群众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加大交通扶贫优秀案例、先进人物、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模范带动作用。加强舆情监测,完善涉贫事件处置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构建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交通扶贫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