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认真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
甘谷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谢俗
(2018年4月)
通过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不断深化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和理解,深刻认识到这一思想是我们干好工作的思想指导和行动指南。尤其是通过对第二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重要论述的学习,使我深切感到要成为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功课。
要经受得住党性的考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性教育是共产党员的必修课”。加强党性修养是对党员的一贯要求,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强党性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坚定理想信念是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科学理论武装是加强党性修养的首要任务。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认真贯彻落实,作为价值标准见诸工作实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党的宗旨是加强党性修养的核心内容。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改进和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研究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群众工作。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经常进行“党性体检”,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不断改造主观世界,提高思想政治觉悟,作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要经得住勇气的考验。习近平总书记说:“管党治党不仅关系党的前途命运,而且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气力、更大的勇气抓紧抓好。”我们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一线,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面对“四风”穿上“隐身衣”、扯起“遮羞布”、搞起了“七十二变”的新情况,面对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深感责任重大。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决定,纪检监察干部如果怕得罪人,工作必定难以开展更难有成效。有的干部成长、学习和工作经历交织在县域“熟人社会”之中,往往碍于老乡、同学、熟人等的面子,面临“人情”干扰,怕得罪人。有的干部担心被查对象公报私仇,对违纪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干部搞选择性执纪,执纪办案看来头、看背景,查下不查上、查远不查近、查小不查大、查疏不查亲,搞双重标准。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一往直前的勇气,坚如磐石的决心,动真碰硬的精神,既有直面问题的勇气,又有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能确保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的统一,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要经得住能力的考验。监察委是实现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政治机关,是在党领导下,代表党和国家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监察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加强日常监督、查清职务违法犯罪事实,进行相应处置,还要开展严肃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履行好纪检、监察两项职责,促进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监察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任务是长期的、工作是艰巨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职责新使命,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主责主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实现人员力量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高度融合,优化配置人员、科学定岗定责,做到人岗相适、各展所长,融为一体、优势互补。要把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这“两把尺子”结合、贯通起来。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修订的一系列党内法规,熟悉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高执纪能力和水平。像一些没有法律专业背景的“老纪委”,要加强对宪法、监察法以及刑法中涉及的贪污贿赂类、渎职侵权类法规条文,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职务犯罪的侦查程序等知识的学习,向转隶干部学习,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的能力。在实际工作中,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时不仅要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紧密配合,同审计、公安等执法部门也需要相互配合,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沟通能力,确保监察权得到合法正确行使。(李景云)
(天水在线编辑:吕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