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秦州首届“生态南山杯”
全民徒步登山活动规程
一、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 办:天水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
承 办:天水市体育局 秦州区人民政府
协 办:秦州区教育体育局 天水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合会
支持单位:天水南山云端体育露营公园
二、时间、地点
时 间:5月5日(星期六),上午7:20
地 点:起点为南郭寺山门口 终点为天水南山云端体育露营公园
三、活动路线
南郭寺山门口(起点)→天水南山云端体育露营公园,共7.5公里。
四、活动安排
(一)队员集结
5月5日上午7:20至8:00在南郭寺山门口统一进行检录,按服装颜色分区排队集结。
(二)启动仪式
时 间:5月5日(星期六),上午8:00
地 点:南郭寺山门口
(三)终点抽奖
时 间:5月5日(星期六),中午11:20至12:00
五、保险
本次活动由秦州区负责为所有参加者和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参加办法、活动要求及奖励办法
(一)参加办法
1.全国范围内热爱徒步登山活动者均可报名参加。
2.活动采取在线报名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补充或调整。限报1500人,性别不限。
3.参加人员身体要求:参加人员须身体健康,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患者,心肌炎、其它心脏病患者,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糖尿病患者、贫血患者等其它不适合登山运动的疾病患者不得参加活动。
4.参加人员年龄要求:18岁至60岁(1958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间出生)。
(二)活动要求
1.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穿着由组委会统一配发的服装。允许参加人员自行设计旗帜、横幅、携带装饰品、制作公益性广告牌参加活动,但需经组委会批准。
2.活动人员按照报名顺序分A、B、C、D、E组;每组300人,着不同颜色服装;错时5分钟发令。
3.活动设关门时间,关门时间之前没有到达终点的人员,视为弃权或未完成活动。
4.活动检录:5月5日上午7:20至8:00在南郭寺山门口统一进行检录,按服装颜色分区排队集结,8:30第一组鸣枪开始。
5.参加活动人员必须按照组委会设定线路参加活动,否则视为弃权或未完成活动。
6.参加活动人员到达终点时,将活动卡副券投入指定收集箱,视为完成了活动,否则视为弃权或未完成活动。
7. 参加活动人员到达终点,参加完幸运抽奖后活动结束,自行安排就餐、返回方式,南山云端体育露营公园可提供自费餐饮。(南山云端体育露营公园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18193826888)
8.为保证活动安全、顺利进行,设置关门时间。
各组对应关门时间:
组别
时间 A组 B组 C组 D组 E组
发令时间 8:30 8:35 8:40 8:45 8:50
关门时间 11:00 11:05 11:10 11:15 11:20
(三)奖励办法
1.凡完成活动的人员均可参加幸运抽奖,由抽奖嘉宾随机抽取幸运奖。奖金总额28000元。其中一等奖40个,每人奖励现金200元,总奖金8000元;二等奖100个,每人奖励现金100元,总奖金10000元;三等奖200个,每人奖励现金50元,总奖金10000元。
2.凡完成活动的人员均可领取纪念奖一份。
3.所有参加活动人员可凭活动卡正券免费参观南郭寺景区(仅限活动当天)。
七、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15日,报满即止。
2.报名方式:在线报名。
3.报名流程:关注天水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合会微信公众
号或手机扫描报名二维码→登录报名后台→阅读活动方案和参加活动声明→填写报名表并提交报名→手机收到组委会预报名成功提示 →等待组委会确认→手机收到组委会报名成功确认短信(微信)和参加活动号码。
报名二维码:

联系电话:0938-8239110(请在国家法定工作日拨打)
联 系 人: 沈梅 韩静
4.所有报名人员视为已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天水•秦州首届“生态南山杯”全民徒步登山活动规程》和《参加人员声明》的一切内容。
(二)报到
1.所有参加活动人员于5月4日下午14:00至17:00在天水龙城广场报到,凭本人身份证或参加活动序号领取活动衫及活动卡。
2.工作人员于5月4日上午9时在秦州区(报到地点另行通知)报到,召开工作会议。
八、食宿及交通
参加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九、医疗保障及后勤服务
1.活动线路沿线设置5个固定医疗点,设置5个固定服务点,为参加活动人员提供医疗救助、饮用水及其他服务,在岔路口安排疏导人员,在有关路段安排安全保障人员。
2. 活动期间对相关路段进行交通管制,严禁各类机动车辆进入活动起点、终点、活动线路,关门时间内所有通过终点人员不得原路返回。关门时间之后,相应路段解除交通管制。
十、技术人员、工作人员
技术人员、工作人员由主、承办单位选派。
十一、举报和申诉
对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和申诉,均以书面材料为准,口头举报和申诉无效。申诉材料上报时,缴纳申诉押金200元,由组委会裁决。胜诉退回押金,败诉押金不退。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增订。
十三、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所有。
天水•秦州首届“生态南山杯”全民
徒步登山活动参加人员声明
注:请所有参加活动人员报名之前务必认真、仔细阅读《天水•秦州首届“生态南山杯”全民徒步登山活动规程》和《参加人员声明》,在您提交报名信息后即被默认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天水•秦州首届“生态南山杯”全民徒步登山活动规程》和《参加人员声明》的一切内容。
作为参加活动人员,我本人、我的法定代理人以及任何可能代表我提起赔偿请求或诉讼的人做出以下声明:
1.我自愿参加天水•秦州首届“生态南山杯”全民徒步登山活动(以下统称“活动”),我确认本人具有参加活动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2.我确认全面理解并同意遵守活动组委会(以下统称“组委会”)所制定的各项规程、规则、规定、要求及采取的措施。
3.我确认已认真阅读了组委会就参加活动人员参加本活动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本次运动可能产生的人身伤亡风险)的提示,我在此明确同意将自行承担参加活动可能存在的风险和责任。
4.我承诺经自我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于长距离登山运动,已为参加活动做好准备,承诺愿意承担参加活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本次运动可能产生的人身伤亡风险)。
5.我参加本活动全过程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局部或永久性伤残、死亡、医疗或住院费用、财产损坏、任何形式的盗窃或财产损失等事项,由我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免除组委会责任,组委会对此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
6.我授权活动组委会及指定媒体无偿使用本人的肖像、姓名、声音等用于本活动的宣传与推广。
7.我将向组委会提供身份证件用于核实本人身份及参加资格,保证提交的身份证件和文件资料真实有效,并承担因提供不实信息所产生的全部责任,组委会据此有权拒绝提供参加活动资格。
8.我承诺以自己的名义报名参加,不将报名后获得的参加活动资格以任何方式转让给他人,并承担因转让参加活动资格所出现的全部责任与后果。
9.我同意在活动期间按照活动要求穿着统一服装,并同意组委会发现违规行为后取消本人参加活动资格的决定。
10.我同意在参加活动过程中遵守工作人员、医疗人员和安保人员的要求,在活动结束前因身体不适及道路出现突发状况时主动退出活动,并承担因本人坚持继续参加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责任与后果。
11.我同意接受组委会在活动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我自理。
12.我同意组委会以本人为被保险人投保人身意外险,我确认已知悉并同意保险合同的相关内容。
本人及本人的法定代理人已全面理解和同意以上内容,保证本人参加活动身份、年龄的真实性,此文件由本人及本人的法定代理人亲自阅读。代阅将被视为违约行为,本人、本人的法定代理人及代阅者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