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是促进消费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障。2017年,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履行市场监管、消费维权等职责,有效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今年的“3·15”即将来临之际,天水市工商局依托天水在线陆续发布天水市2017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以期引导消费者进行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天水市2017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之四
装修工程延期案
【案情简介】
2017年5月,消费者刘先生与秦州区某装修工程公司签订总价6万元的《装修合同》,约定工期70天,逾期每天按照总价款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由于在装修中出现了质量问题,拖延工期120天还没有完工。消费者要求商家尽快完工,并对拖延工期按合同给予补偿,被商家拒绝。消费者向工商部门投诉。经工商执法人员认定,该装修公司确实存在违约责任,经调解,商家向消费者赔偿拖延工期款6000元。
【案例评析】
本案中装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应向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的装修产品,但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拖延了工期,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按时交工,并依据合同约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