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履职尽责做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
市纪委派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 侯正兴
作为纪检干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全面学习党章修正案和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纪委工作报告等重点篇目,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深刻领会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论断、新要求,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为目标,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坚定决心,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做细、做实;以更加科学、严密、有效的举措,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把“无处不在的有效监督”贯穿始终,不断提高监督水平。全市各级法院纪检组要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监督重点,紧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定期约谈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要注重抓“长”抓“细”,加强日常监督,深入了解广大干警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家庭背景、交往圈子、业余爱好等各种情况,层层防设,时时提醒,坚决防止单一问题变成复杂问题、违纪问题变成违法问题。
把“持之以恒的工作导向”举高树直,着力强化作风建设。全市法院纪检机构和监察部门要深刻认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扭住“四风”顽疾老问题,紧盯作风建设新动向,不断改进和加强审务督导工作,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严肃进行查处、严格进行问责。要把工作往深里抓、实里做,紧盯变异、严防反弹,关注新动向,采取新招数,严肃查处潜入地下公款吃喝、与律师不正当交往、变换花样收礼送礼等逃避监督的行为,让形形色色的“四风”问题无处遁形。对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依然我行我素,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痼疾顽症,从严从重进行查处,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把“较真碰硬的勇气决心”变为行动,始终保持强大震慑。要把严肃问责追责、严查腐败案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要把法院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失职渎职、以案谋私和审判执行人员徇私舞弊,接受当事人请吃送礼等作为查办重点,把查处利用腐败潜规则进行权钱交易的法院干警作为查案工作的重中之重,依纪依法从严查处,推动形成强大震慑。不断完善办案工作机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规范举报线索处置,提前证据收集固定,切实提高办案时效。进一步探索上下法院联动办案机制,对在案件查处上避重就轻、隐瞒重要事实,甚至袒护包庇追究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营造起来,纵深推进体制改革。要创新工作思路,改进监督方式,旗帜鲜明的支持法官干事创业,确保法官既能廉洁办案又能大胆依法办案。要树立底线思维,对反应的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做出结论,不搞模糊处理,不搞查而不决;对反应失实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及时澄清是非,为干警正名,还干警清白;支持法官大胆履职尽责,保护好法官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在司法改革实践中,确保监督全面有效。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适时有序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实现。
把“严格正己的最新要求”落于实践,铸就纪检铁军。全市法院纪检机构和监察部门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始终做到对党绝对忠诚。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调整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标准,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要强化素质和能力提升,注重实践和岗位锻炼,切实改变一些干部“不愿为、不敢为、不会为”的问题;要坚持“探照灯”先照自己,加大自我监督,严肃查处执纪违纪、压案瞒案、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违纪行为,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市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组组长 石怀智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将纪律建设首次与政治建设等并列纳入党的建设,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反映了我们党在新时期对党的建设思考更加深刻、布局更加完善、目标更加清晰。
纪律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事关党的生死存亡与事业成败,这在党96年的奋斗历程中得以反复证明。革命战争年代,人民军队正是始终严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才确保了永远听党指挥能打胜仗。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纪律挺在前面,制定并带头执行的八项规定,为全党既划定了作风方面的规矩,又规定了铁的纪律。党中央正是着眼从具体事情抓起,抓住重点带动面上工作,一招妙棋,改变大势。大道至简,正如国内外媒体评价的一样,八项规定只有短短600多字,却管住了8900万党员。
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是我们党先进性的突出表现。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来看,党员干部违法无不始于不守纪律、破坏规矩。今年9月22日,中纪委在公布王三运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时就指出,王三运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个意识”淡漠,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消极应付、严重失职失责,丧失政治立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长期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反组织纪律,罔顾党的选人用人制度和组织原则,让存在违纪问题的干部挑选领导岗位,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在此之前的6月4日,中纪委在公布虞海燕被“双开”时同样指出,虞海燕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毫无党性原则和组织观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工作纪律,涉嫌受贿犯罪。违反党的纪律的问题,几乎存在于每一个接受执纪审查的中高级领导干部身上。大量事例说明,干部出问题,都是因为对纪律底线的突破。在中央狠抓作风建设的情况下,一些党员、干部对纪律规定还置若罔闻,搞“四风”毫无顾忌,搞腐败心存侥幸。不改变这种局面,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甚至会断送我们党和人民的美好未来。因此,必须在纪律上进一步严起来,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是重点。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的纪律规矩中最根本的。当前,党员干部首先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要严守组织纪律,增强组织观念,严格执行各项组织制度。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十九大强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对纪检干部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全面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履行党章赋予我们的职责,密切联系纪检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全力以赴投身纪律建设。要着力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准确运用党纪的尺子衡量党员的行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回归党纪的政治属性和政党特性。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监督执纪问责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正风肃纪、反腐惩恶,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