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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工程实施方案
(2017/10/11 20:12:38)  来源:天政办发〔2017〕158号  打印本页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天水市优化城市环境

提升城市形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7〕158号

 

  秦州、麦积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天水市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

天水市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高城市运行效率,美化城市公共空间,树立良好城市形象,市政府决定实施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工程。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治建结合、分级负责、网格管理、注重长效、严格考核、强化监管”的原则及“生态、精致、美观”的城市定位,通过“五改造两整治”(即:老旧桥体的改造,交通沿线墙体的改造,道路路面的改造,主要街道牌匾广告的改造,城区出入口的改造。整治违法建筑,整治黑臭水体),进一步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全面实施街景改造工程,提升绿化品位,精塑建筑风貌,完善公共设施,净化城市空间,通过两年时间的提升改造,切实解决当前城市容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全市道路及周边环境达到整治水平,显著提高城市环境质量,高标准打造靓丽的城市形象。

  二、实施范围

  此次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工程的实施范围为城市主城区,对城区范围内的主要街道、公共场所以及高速公路出入口、景区景点、藉河风情线等路段的基础设施、城市景观、公共空间、环境卫生,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域无垃圾的目标任务,按照“示范路、整洁路、规范路”三个标准,对排查摸底的三类83个标准路段及周边6个城市出入口,集中力量,通过分类规划、设计,分段改造提升,因地施策解决满足市民需要和城市发展要求的便民市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全面推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确保城市形象提升工程分层达标。
  (一)示范路。秦州区对藉河北路(五里铺大桥西口—佳水岸小镇)、天庆路(红桥丁字路口—羲皇大道丁字路口)、建设路(东桥头—民主路东路大十字)、合作北路(合作路十字—仁和医院门口)、合作中路(合作路十字—藉河北路十字口景园房产)、民主东路(合作巷口—青年路口)、新华中路(合作北路十字—青年北路十字)、成纪大道西路(盛源小区丁字路口—天水郡藉河大桥北口)、民主西路(青年路口—文庙北侧华联门口)、青年南路(百货大楼十字—光明巷东口)、青年北路(百货大楼十字—新华西路东口)、新华西路(青年北路十字—工农路后口)、大众北路(华联门口—新华路西路西口)、大众中路(天水大酒店天桥—石马坪藉河大桥北侧)、师院路(师院天桥—便桥南桥头)等15条道路、麦积区对陇昌路中段(货运大厦至铁路防疫站)、埠南路、埠北路、兴陇路(高速路口以东)、天河南路、天河北路、马跑泉中心大道(陇右中街)、马跑泉路等8条道路街景进行高标准规划设计,实施综合改造。
  (二)整洁路。秦州区对羲皇大道(天河酒厂—天水郡十字)、迎宾路(迎宾大桥王家坪路口—岷山路丁字路口)、岷山路(长城中学—东桥头)、藉河南路(迎宾桥南口—士林不夜城)、春风路(罗玉中学—市委办公综合楼)、东兴路(藉河南路税校—羲皇大道丁字路口)、合作南路(逸夫中学路口—羲皇大道东团庄路口)、新华东路(东桥头—仁和医院)、解放路(天水大酒店—曦都茶楼)、大同路(昊泰西侧—金龙西侧)、双桥中路(华天电子宾馆—伏羲庙东门)、双桥北路(伏羲庙东门—三中红绿灯十字)、瀛池路(天水郡十字北—天水郡藉河大桥)、秦州大道(天水郡十字西—山水新城南门口)、平峪路(山水新城怡和园门口—秦城水厂)等15条道路、麦积区对陇昌路东段、前进南路、伯阳路、商埠路东段、成纪大道东路、泉湖路等6条道路,在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不破坏道路现有整体环境框架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治提升。
  (三)规范路。秦州区对兴庆巷(天庆路丁字路口—东兴路丁字路口)、岷玉路(岷山文化宫—市公安局门口)、罗玉路(罗玉沟罗玉桥头以东—东方红村口)、三星路(岷玉路丁字路口—迎宾路丁字路口)、大众南路(南大桥南口—石马坪丁字路口)、重新街(天辰大酒店门口—成纪大道)、自由路(华联门口—秦州剧院)、交通巷(秦州剧院—悦界酒楼)、永庆东路(依河园—双桥中路十字)、南明路(区财政局—双桥中路丁字路口)、伏羲路(伏羲庙西门—坚家河村口)、女娲路(圆通饭店—伏羲庙西门)、永庆西路(京跃华红绿灯十字—友好路丁字路口)、友好路(坚家河市场南口—市场北口)、精表路(天水郡藉河大桥桥头—市卫校)、红山路(天水郡十字南—红山长门口)等16条道路、麦积区对区府路、前进北路、甘泉路、龙园西路、永川西路、羲皇大道、北外环路、育才路、为民路、东环路、天风路、书苑路、健康巷、新建巷、伯阳路、新阳路、凤凰路、五龙路、林水东路、林水西路、石佛路、琥珀路、兴陇路(高速路口以西)等23条道路,重点围绕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对照现状逐一整改,确保规范。
  (四)城市出入口。泰山路出口、西十里出入口、皂郊出入口、甘泉出入口、天水郡十字、七里墩三角花坛等城市出入口进行整治。

  三、实施内容及任务分解

  对确定的“示范路、整洁路、规范路”重点围绕道路、绿化、城市家具、招牌广告、夜景亮化、建筑立面、各类杆线、标识标线、便民市场、停车场设置等基本内容,根据不同道路标准要求,进行拓展提标、重点提升、整改达标。
  (一)示范路。编制街景规划和设计方案,从地面到建筑立面和公共空间,因地制宜,突出路段特色,全方位、立体化实施改造出新。具体改造内容,根据道路状况、功能配套、建筑风格、街道特性及人文环境等不同,按照“一街一景、一路一特色”的原则,系统实施路面改造、绿化提档、立面美化、招牌整治、杆线入地、色彩规范、交通优化等工程,同时充分融合城市家具、街景小品、夜景亮化等要素,形成点、线、面协调呼应、相得益彰、特色鲜明的整体景观效果。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1.城市家具方面。对各类城市家具进行系统规划设计,其中,对垃圾桶、果壳箱、环卫工人休息亭等环卫设施,统一标准美化,全面更换广告式或破损果壳箱,合理布局环卫工人休息亭并根据周围环境使用外观色彩;对所辖公交站台、交通护栏、隔离桩等交通设施,进行合理设置,统一标准、式样,更换、整修破损及锈蚀设施;对供电、通讯、配电等箱体和底座进行粉饰出新并统一标准装饰美化,对占道的箱体结合道路改造或杆线入地进行迁移;对电话亭、阅报栏、书报亭、信筒、消防栓、健身设施、宣传栏(牌)、雕塑小品等城市家具,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更换、美化、添置、清除、整修、迁移等措施,进行改造提升,确保与街景协调。同时,在商业集中区内的广场、主街道沿线的公园广场和其他开阔地段等部位,高标准设置一些座椅等休闲服务设施,增强休闲功能。完善停车、公厕、垃圾箱等基础配套设施,对现有停车场、市场提高设置档次,提升改造;结合实际情况,规划设计新的停车场、便民市场,全面清理停车场地挪用、占用或改变用途现象,缓解停车压力,疏导流动摊点,规范市容秩序。同时,对古树、名木、花坛、绿地设置保护围栏。
  (实施单位:两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体育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天水日报社、市供电公司、市电信公司、市邮政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
  2.标牌广告方面。按照“一路一特色”和“协调和谐”的原则,从式样、规格、材质、色调等方面,对店招标牌进行统一规划设计,整体改造提升;全面清理一店多牌、楼顶镂空字、高空楼体牌匾、字体等各类杂乱设置的标牌;依法拆除违法设置的楼顶、灯箱、道旗、墙体、落地式等广告牌,规范交通指示牌广告和沿街店面门楣显示屏;对商圈重要节点楼体广告,结合建筑立面改造,进行高标准规划设计、改造包装。
  (实施单位:两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警支队)
  3.夜景亮化方面。对道路两侧主要商业和公共建筑、商住楼、标志性建(构)筑物、公园广场、河岸、桥梁、街头绿地、重要节点行道树和其他城市小品等,按街景风貌特色改造提升、增添设置景观照明设施;对危旧路灯进行改造、灯饰修复、灯杆刷新,对缺失路灯进行补装。 
  (实施单位:两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
  4.工地围墙方面。按照建设工地施工标准要求,对市区建设工地、拆迁工地、市政工地等各类围墙存在的档次较低、画面破损、色彩太艳、商业广告过多等问题进行分类整改提升。
  (实施单位:两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
  5.标识标线和杆线方面。标识标线方面,对各类交通标识、旅游标牌、地名标志牌、公厕指示牌、地下各类管网设施标识牌,以及沿街的街牌、路牌、巷牌、楼牌、门牌等地名标牌,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标准进行整改,确保规范统一、完整完好;建立重大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机制,消减建设项目对外部交通所产生的影响;对模糊不清、施划不合理、缺失的各类交通标线、停车泊位等进行重新施划。杆线方面,对沿路强弱电等各类杆线进行入地改造;对架空或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的凌乱杆线进行整理规范。
  (实施单位:两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交警支队、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供电公司、市广电网络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铁塔公司)
  6.建筑立面方面。根据每条道路沿街建筑总体色调,统一规划设计,规范建筑色彩,对外墙、玻璃幕墙等进行整体粉刷出新、清洗修补、局部装饰,使之统一协调;对沿街空调外机设置进行规范并作美化处理;对附着墙面的各类管线、油烟管道等进行规整并作美化处理;对沿街各类围墙围栏进行整修、粉饰、规范;对违法乱搭乱建、乱安乱装、乱扯乱挂等进行全面拆除;对商圈内商业建筑物和所有道路沿线民房、低矮建筑立面,结合户外广告整治,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包装提升。
  (实施单位:两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
  7.城市道路方面。结合路段道路情况,认真排查评估,对机动车辆道路破损、凸凹不平路面进行修补平整,对破损面大的路面进行整修,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下水井盖及时更换,确保安全。对人行道上地砖破损、不平路面及时修复更换渗水地砖,确保人行道、盲道畅通平整。
  (实施单位:两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及相关责任主体单位)
  8.城市容貌方面。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要求和城市容貌标准,临街门店无堆放商品和倚门、倚店经营现象;街区无流动摊点;餐饮店无油烟、油污、泔水泼倒和餐厨垃圾、污水乱倒现象;店外无各类洗车点、车辆维修点;无马路市场、露天餐饮和烧烤点;路段环境卫生及时清扫、清运,全天候保洁;无悬挂的各类广告、标语、条幅和利用沿街行道树、路灯杆等设施悬挂的物品;路面、墙体及公用设施上无乱张贴、乱涂写的各类小广告;严格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鼓励单位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推广路内分时停车、分类停车等措施,确保路段交通安全畅通;取缔不符合城市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要求的各类岗亭、小卖亭、报刊亭、帐篷等临时性经营设施;无破旧、污损、布局不合理及与环境不协调的遮阳(雨)篷;沿街楼群周边无临时搭建的护栏、围墙和楼顶乱设置影响美观的设施。
  (实施单位:两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
  (二)整洁路。围绕城市家具、标牌广告、夜景亮化、建筑立面、各类杆线、标识标线等方面基本内容,加大对城市市容环境的整治力度,采取改造完善与整改提升相结合的措施,对功能配套、街景容貌进行有针对性地优化完善、整治提升。具体任务如下:
  1.城市家具方面。对城市家具按照示范路标准,结合实际,力求80%的城市家具改造提升。对整洁路的阅报栏,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式样、减少数量、合理布局”的原则,在适宜位置更换设置新式阅报栏,并不得设置商业广告内容;对整洁路沿线杂乱无章的宣传栏(牌)进行统一标准设计更换,对不宜设置的予以拆除。
  (实施单位:两区政府  配合单位: 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体育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天水日报社、市供电公司、市电信公司、市邮政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
  2.标牌广告方面。对店招标牌,不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和改造,重点对杂乱无章、大小不一、破损锈蚀的进行拆除、整治,达到大小一致、风格协调、整洁完好的效果;对违法设置的道旗广告、交通指示牌广告进行清理、拆除。
  (实施单位:两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警支队)
  3.夜景亮化方面。重点对损坏的各类夜景亮化设施按照原规划设计标准进行修复;对损坏的路灯进行灯饰修复,对色彩不统一或锈蚀的灯杆进行出新。
  (实施单位:两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
  4.工地围墙方面。重点对围墙画面破损、商业广告过多的问题进行整治提升。
  (实施单位:两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
  5.标识标线和杆线方面。标识标线方面,重点对标准不统一、损坏缺失、倒伏歪斜的各类交通标识、旅游标牌、路名牌、公厕指示牌、地下各类管网设施标识牌等进行整治规范、完善提升;对模糊不清、施划不合理、缺失的各类交通标线、停车泊位等进行重新施划;对破损、缺失、不规范的街牌、路牌、巷牌、楼牌、门牌等地名标牌按国家标准进行整改规范。杆线方面,重点对架空或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的凌乱杆线进行清理整治;迁移占道或废弃的电线杆等各类杆线。
  (实施单位:两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交警支队、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供电公司、市广电网络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铁塔公司)
  6.建筑立面方面。重点对建筑立面污旧锈蚀、斑驳脱落和擅自改变立面颜色等进行修复、出新;对乱贴乱画、乱涂乱写等进行清理整治。
  (实施单位:两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综合执法局)
  7.城市道路方面。结合路段道路情况,认真排查评估,对机动车辆道路破损、凸凹不平路面进行修补平整,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下水井盖及时更换,确保安全。对人行道上地砖破损、不平路面及时修复更换渗水地砖,确保人行道、盲道畅通平整。
  (实施单位:两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及相关责任主体单位)
  8.城市容貌方面。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要求和城市容貌标准,对城区临街门店外延展示或堆放商品、倚门、倚店经营以及各类流动摊点清理取缔,对油烟、油污、泔水泼倒、餐厨垃圾及污水乱倒严重的餐饮店和占道经营、污染严重的各类店外洗车点、车辆维修点进行严格规范管理,取缔各类马路市场、露天餐饮和烧烤点,早、夜市确定地点和时段规范管理,路段环境卫生要做到定时清扫、清运,全天候保洁;严禁违法悬挂各类广告、标语、条幅和利用沿街行道树、路灯杆等设施悬挂物品,对公共区域、临街楼体及公用设施上乱张贴、乱涂写的各类广告进行全面、及时清理粉刷;从严整治交通秩序,严禁车辆乱停乱放,确保路段交通安全畅通。对以前由各部门审批的城区各类岗亭、小卖亭、报刊亭、帐篷等临时性经营设施进行全面清理排查,摸清产权单位、经营业主和设置年限,到期的坚决予以拆除,未到期的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对所辖路段上设置的破旧、污损、布局不合理及与环境不协调的遮阳(雨)篷依法强制拆除,对沿街楼群周边临时搭建的护栏、围墙和楼顶乱设置影响美观的设施一律拆除。
  (实施单位:两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
  (三)规范路。重点围绕有关破损、缺失、不规范的各类问题,按照局部和谐的原则,由各责任主体单位对照现状进行修复、补缺、规范,逐一整改销号。要突出对辖区路段市容市貌的整治,按照“定点、限时、便民、有序”的原则,加强对农副产品、水果临时销售区、夜市摊点的规范设置,取缔所有马路市场、三亭一场、占道经营和各类摊点,整顿和规范好市场管理秩序,对纳入环卫清扫的区域,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留卫生死角。同时,要合理设置停车场(位),缓解停车压力,严防交通拥堵现象,设置好便民市场,规范严格管理,彻底解决城区部分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
“规范路”治理的责任分工、任务分解、资金落实等参照整洁路实施。
  (四)城市出入口。泰山路出口、西十里出入口、皂郊出入口、甘泉出入口、天水郡十字、七里墩三角花坛等城市出入口进行整治。
  (实施单位:两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交警支队、市综合执法局及相关责任主体单位)

  四、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9月27日--10月31日)
  各牵头单位和相关部门要按照确定的路段和提升改造标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学习借鉴其他城市的管理经验,逐路、逐段提出规划设计、提升改造及资金预算意见,分别制定三个标准路段的实施方案。
  (二)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11月1日--11月10日)
  针对改造提升路段的要求,要先期做好宣传舆论工作,充分调动街道、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力量,采取出动宣传车辆、印发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宣传造势活动,大力宣传提升改造工程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以及城市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改造提升阶段(2017年11月11日--2018年9月20日)
  各相关牵头单位和责任实施单位要制定相关规划设计方案、具体实施方案和施工方案,完成相关改造提升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并组织施工。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集中整治,下大力气解决影响城市容貌的突出问题,真正把“定人、定岗、定时、定路段、定责任”等措施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身上,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扎实推进城市形象改造提升工程,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构建特色鲜明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形象。
  (四)推进达标阶段(2018年9月21日--2019年8月31日)
  要在巩固完善三个路段治理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大力推进整洁路、规范路的全面改造提升工程,使规范路提升达标,全部达到整洁路标准,提高城市整体形象。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9月1日--9月20日)
  市政府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城市形象提升工程完成情况进行综合检查验收,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范围之中,确保提升工程稳定达标。健全和完善城市管理各项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高效统筹推进整治提升工程,市政府成立市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调度、督导各项工作进度。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政府协调副秘书长、市直有关部门、两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综合执法局,负责提升工程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整合人员力量,集中主要精力,认真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形成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确保按期优质高效完成改造提升任务。
  (二)强化工程管理。提升工程要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实施,规划设计既要结合各路段的整体情况,又要充分考虑各路段的具体风格;改造实施坚持高标准与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原则,努力优化方案,呈现最佳效果。具体承担或牵头统筹提升工作任务的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细化专项工作方案,并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科学安排工期工序,最大限度减少施工扰民。履行严格的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管等基本程序,确保每个工程各个环节做到严格规范。切实加强对提升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及施工安全。市规划局要做好相关工程规划方案设计的业务指导等工作;市建设局要做好提升工程的招投标、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环节等方面的指导监督工作;市财政局要做好市级财政应承担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工作;市审计局要参与市级财政资金预决算和使用等指导、监督相关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在电视、报纸、网络、专栏等媒体上,加强对提升工程的宣传、引导,及时报道提升工程进展和成效,跟踪曝光反面典型。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过细排查各类不稳定因素,超前制定工作预案,切实加强过程防控,及时化解各类矛盾。
  (四)强化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提升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实行动态督查检查、定期考核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严肃问责。同时,对城市形象提升工程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天水市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工程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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