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随机抽查办法》《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经营主体行为“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天水市工商局开展了2017年上半年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抽查工作。全市共抽查市场主体2030户,其中:抽查企业305户,存在问题17户,无法联系的5户,未正常经营6户,歇业6户;抽查个体工商户1569户,存在问题217户,无法联系129户,正在办理注销2户,已办理注销16户;抽查农民专业合作社156户,无法联系1户。
此次“双随机”抽查为不定项抽查,按照省工商局授权,由市工商局组织各县区局在市场主体名录库中按3%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依照法定职责,对市场主体的登记备案、公示年度报告、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商标违法、广告违法、合同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违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直销行为及禁止传销行、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以及依法监管的其他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抽查结果和处罚决定纳入被抽查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的全面实施,将执法行为法定化,改变了过去“随意性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的现象,约束了执法人员的行为,减少了“权力寻租”的空间,可以起到“抽查个别了解全部、处罚一企警示一片”的作用,有利于规范监管行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优化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实现促进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目的,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