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工商年报显示,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市共有市场主体120324户,注册资本8604264万元。其中内资企业(含私营)18708户,注册资本7008042万元;私营企业15904户,注册资本5457858万元;个体工商户97047户,注册资本金459266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4432户,注册资本1129136万元;外资企业137户,注册资本1117万美元。
市场主体数量和资本规模的双增长,得益于简政放权力度的加大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深入实施,全市工商系统通过“接、放、管、扶”等措施,为改革发展清除障碍,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公平竞争搭好舞台,全力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地,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法律明确的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30项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对已明确由前置审批改后置审批的134项审批事项,一律不作为公司登记 前置审批项目。通过取消、合并、转移、下放等措施,市工商局只保留5项审批事项。
二是深入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强劲增长。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为“先手棋”和“突破口”,在全面实施企业“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与全省同步实施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有效释放市场潜力,激发创新创业活力。2016年,全市新增私营企业4584户、注册资金1703090.24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7.62%、45.67%;新增个体工商户11436户、注册资金100019.71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2.72%、26.18%;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593户、出资总额404972.43万元,同比分别增长55.56%、57.90%。
三是坚持放管结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建立“一单两库两细则”,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深化宽进严管、放管结合,强化企业信用约束,实现责任可追溯。共实施不定向抽查市场经营主体3563户,查处违法市场经营主体470户。2015年度企业年报率达到93.58%,比上一年度提高5.7个百分点。积极开展抽查结果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录入公示工作,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76条,公示率100 %。
四是加强分类指导,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结合“三去一降一补”,引导小微企业加快发展,指导761户个体工商户升级转型为小微企业,完成年度计划的203.75%。市级财政对65户小微企业和4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奖励扶持,奖励资金达349.3万元。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天水市小微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组建了市级小微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分池”,首批注入3000万元,与甘肃银行等5家金融机构市级分支机构签定了业务合作协议,积极建立“政府+银行+企业”的新运行机制,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广阔平台。全年完成小微企业担保贷款41户1.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