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甘肃银行杯·陇原好司机”评选活动指南
主办单位:天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总工会
冠名单位:甘肃银行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甘肃银行天水分行
协办单位:天水日报社、天水广播电视台、天水在线网
活动主题:做好司机,圆中国梦。
活动宗旨:通过此次评选活动倡导礼貌驾驶,让文明出行成为一种习惯,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崇尚文明交通行为,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以遵守交通法规为荣、违反交通法规为耻的氛围,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群众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
评选范围:持有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准驾车型为C类(含)以上有效驾驶证件的驾驶人,客、货运单位驾驶人驾龄在5年以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专职驾驶人和私家车驾驶人驾龄在3年以上(获得2014年“陇原最美驾驶人”荣誉称号、提名奖的驾驶人不再参与此次评选)。
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7月20日—7月31日)
市、县(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议,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媒介广泛宣传动员,掀起人人争当“陇原好司机”的热潮,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和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参与评选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申报(8月1日—9月15日)
驾驶员可个人申报或由单位推荐,向所在县(区)交警大队、甘肃银行营业网点提交《“甘肃银行杯?陇原好司机”评选活动申报表》、驾驶证和所驾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两证正、副本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领取粘贴“50天无交通违法”车贴完成报名。
(三)全市海选(9月16日—10月20日)
10月1日前,凡报名参选“陇原好司机”者,须裁剪《甘肃法制报·交通安全周刊》8月21日至9月30日期间刊登的“文明交通知识竞赛”试题进行答题(复印件亦可),并交予报名地交警大队或甘肃银行营业网点。
10月10日前,各县(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依据海选标准、“文明交通知识竞赛”和“50天(8月21日至10月9日)无交通违法挑战”成绩筛选候选人,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候选人《“甘肃银行杯·陇原好司机”评选活动申报表》和主要先进事迹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以及驾驶证和所驾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文明交通知识竞赛”答题卡复印件,统一报送至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10月20日前,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对各县(区)报送候选人相关资料进行复核筛选,最终确定全市30名候选人上报省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参选省级“陇原好司机”。
海选标准:1.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能自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和行业窗口形象,使用文明用语,不在乘客面前发牢骚、讲粗话,仪容整洁、举止文明、热情服务。2.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和行车规范,不闯红灯,不违规掉头、超车、停车,不乱鸣喇叭,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做到文明行车、安全行车,无行车责任事故, 无交通肇事逃逸,无治安拘留和刑事处罚记录。3.积极参加本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各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公益活动。4.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以及对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有突出贡献者,荣获劳动模范称号或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者可破格参选;获得2013、2014年度“甘肃省文明交通驾驶人”荣誉称号者可优先推荐。
(四)评选公示(10月21日至12月1日)
省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市(州)候选对象信息后,由省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对照“遵纪守法美、履职尽责美、文明素养美、乐于奉献美”四个方面的综合素质,根据详细的评选标准(该标准同全省候选人名单一同公布)、各市(州)驾驶人比例等因素再次筛选。筛选出全省30名候选人后,组织省级媒体记者赴候选人所在地实地采访报道,并通过合作媒体公布侯选人员名单和简介,发动全省群众参与投票评选。市、县(区)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也将同步开展宣传,动员当地群众参与投票评选。
省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依据全省30名候选人个人事迹、社会反响和投票结果,最终确定省级“陇原好司机”10名荣誉称号获得者和20名提名奖获得者,并对外公示。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全省评选结果和各县(区)驾驶人比例等因素,从全市30名候选人中最终确定市级“陇原好司机”荣誉称号获得者和提名奖获得者,并对外公示。
(五)表彰奖励(12月2日)
拟定于12月2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举办颁奖活动,对获得省、市级“陇原好司机”荣誉称号和提名奖的驾驶人进行集中表彰。荣获省级“陇原好司机”荣誉称号和提名奖的个人,将直接获得2015年度“甘肃省文明交通驾驶人”荣誉称号,并优先推荐为全国、全省先进模范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