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意见》(甘政发〔2014〕83号)精神,在全市建立适应需求、结构完善、功能先进、保障有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进一步提高气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现结合实际,就加快推进全市气象现代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全市“48113”现代农业推进计划和“1461”扶贫攻坚工程,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以气象防灾减灾为主线,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为宗旨,以全面深化气象改革为动力,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不断增强气象防灾减灾、气象预报预测、应对气候变化、开发利用气候资源的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优质气象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建成科学有效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覆盖城乡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功能先进的气象预报预测体系、布局科学的综合气象观测体系、可持续发展的气象事业支撑保障体系,使全市气象事业整体实力居于全省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1.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市、县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修订完善市、县、乡级重大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预警社会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探索城市气象灾害防御机制,推进城市气象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
2.加强基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健全市、县区、乡镇气象防灾减灾机构,实现村级气象信息员全覆盖,构建覆盖城乡、规范标准的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和服务体系。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应急准备认证工作。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将防雷工程建设纳入政府民生工程建设内容。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气象协理员、村(社区)气象信息员和部门应急联络员的职能作用,强化气象科普宣传,提高全民防御气象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3.完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及传播体系。推进“甘肃省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村村响)”建设,完善全市“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机制,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绿色通道”和手机短信“全网”发布机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和电信运营商的作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扩大气象信息的公众覆盖面。加强人员密集区和重点区域气象信息接收设施建设,为预警信息及时有效发布、传播提供基础保障。
(二)加强综合气象观测和装备保障体系建设
1.加快完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推进国家级气象站观测自动化,争取2017年前完成全市7个国家级新型自动气象站建设。进一步完善乡镇气象观测系统,在无多要素自动气象站的13个乡镇补建自动气象站,升级改建已建的20个骨干网两要素乡镇自动气象站,实现全市乡镇气象监测全覆盖。规划建设强降水监测系统和局地警戒天气雷达系统,在自然灾害多发区、易发区及气象监测空白区补建暴雨监测自动气象站。建设环境气象观测系统,在麦积山景区建设由自动气象观测和大气负离子观测组成的旅游气象监测站。完善专业气象观测系统,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三农”气象服务专项资金,争取2017年前在武山、秦安建设特色林果业小气候观测系统。建设交通、新能源、雷电等气象专业观测网,建设以雾、霾、沙尘和重污染天气观测为重点的环境气象监测系统。
2.不断增强气象装备保障能力。加快全市气象通信网络系统改造升级,升级省—市、市—县气象广域网络系统,完成省—市—县高清视频远程会商系统和基于北斗卫星通讯系统的县区级气象应急通信系统建设。积极申报争取项目,2017年前建成市级气象计量实验室、市级设备运行监控系统和6个县区级气象计量检定标校系统。争取整合气象、应急、民政、水务、国土、农业、林业、畜牧、环保、交通、地震等部门的信息系统资源,建设全市统一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指挥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应急会商,提高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能力。探索建立社会化气象保障机制,推进市级移动气象装备保障系统建设。
3.强化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组织实施好《天水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并将其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完善相关的探测环境保护备案制度,市、县区气象部门要参与城乡建设规划中涉及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凡是重大建设项目涉及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要在保障所在地气象探测环境的前提下开展论证和规划,对因城市建设规划变更确需迁移气象台站的,要依法依规办理前期迁移报批手续。气象部门要密切监控探测环境四周变动,严格执行气象探测环境工作责任制和月报告、年询问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提前介入,妥善解决。
(三)加强气象预报预测体系建设
1.加强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建设。加快天气气候预报预测系统研发,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及强对流天气短时临近预报业务系统建设,建立气象信息共享和天气预报预警业务平台、天气预报产品应用平台、各类预报产品检验评估系统。
2.提升气象预报预测水平。建立完善等级降水预报、定量降水预报、中尺度天气分析业务,强化高分辨率的灾害性天气诊断分析和短时、临近天气预报业务,发展延伸期天气预报业务。推进集合预报业务应用,开展精细到乡镇的短期精细化要素预报和临近预报工作。进一步加强预报预测产品质量的评估检验工作。
(四)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1.提高公共气象服务水平。各县区要进一步强化公共气象服务职能,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将气象服务相关项目列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产品清单,逐步建立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气象服务的机制和方式。改革气象服务业务体制,健全新型公共气象服务运行机制,发挥好气象部门在公共气象服务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培育气象服务市场,改进公共气象服务提供方式,培育发展气象服务产业。激发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气象服务活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气象服务工作。
2.推进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全市“48113”现代农业推进计划,大力加强全市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加快农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推进高效农业和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评估。完善部门联合为农气象服务机制,强化面向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大力开展全国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县区、气象灾害防御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积极推广果品蔬菜收获保险的气象服务工作,防范和降低果品蔬菜生产风险。
3.强化专业专项气象保障服务。提升全市生态环境、国土资源、水务、林业、畜牧、交通运输、旅游等重点领域的专业气象服务能力,开展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的气象保障服务,推进高速公路交通气象监测预警服务网络建设,强化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城市环境气象服务和城市高影响天气精细化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加强旅游气象监测站网和旅游气象服务系统建设,做好重大社会活动的气象保障服务。积极探索针对保险行业的气象服务,增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能力。
4.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健全市、县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体系,加强市级人影作业指挥中心建设,加快标准化高炮防雹增雨(雪)作业点建设,确保全面完成2012—2015年新建70个作业点并投入使用的任务,改善人工影响天气基础条件。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和防雹作业,为重点农时用水、防雹减灾提供良好服务。积极争取实施“西北区域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项目,加强人影作业技术培训,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能力、业务能力、保障能力,确保人影作业安全。各县区要落实好人工影响天气公益性岗位及待遇,公安、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的指导和监管,人社部门要配合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的操作技术和安全培训。
5.增强应对气候变化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坚持开展气候变化对农业、水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评估,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决策水平。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纳入生态恢复与保护、新型城镇化及工程建设,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和规划项目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发挥好气象在重大项目建设方面的保障作用。加强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监测评估,促进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五)加强气象科技支撑和气象人才体系建设
1.加强气象关键应用技术研究。面向气象现代化建设需要,选择关键应用技术问题,强化干旱、局地强降水、冰雹、低温冻害、霜冻、雷电等灾害性天气气候的预报预警、防御方面的科技攻关和技术研发,进一步抓好果园防霜机关键技术的深度开发,研发适合果园、蔬菜等不同作物和地域的气象防灾减灾技术,切实提升全市气象科研水平。在气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经费争取投入等方面,有关部门要给予指导和倾斜。
2.完善气象人才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气象人力资源开发环境,加强气象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调配,建立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气象人事管理制度,科学设置岗位,全面推行基本业务岗位持证上岗制度。
3.大力推进气象人才队伍建设。要按照发展现代气象事业的客观要求,将气象系统干部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畅通地方气象编制人员职务、职称晋升渠道。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基层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加大培训培养力度,为推进气象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成立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市级名单见附件),协调解决气象现代化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绩效考核和责任体系建设。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机制要求,认真落实县区、乡镇在气象灾害防御中的主体责任,把气象防灾减灾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罚。将气象工作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市、县规划委员会有关会议要将有关规划和项目的气象内容列为研究范畴。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等工作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协作配合,有效防御气象灾害,推动气象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政策支持。将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大对气象防灾减灾、重大气象工程、气象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实施一批国家、省级气象设施建设项目。进一步落实好国家、省市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土地划拨、经费投入、场所落实、人员安排、设备运行维护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推动气象事业快速发展。
(三)加强依法行政和监督管理。加快推进气象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气象制度体系。加快建立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的气象行政执法体系,提高气象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规范涉及气象内容的行政审批程序,完善并联审批机制,将气象行政审批项目特别是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纳入基本建设审批流程,作为工程开工建设和投入使用的前置审核项目,实现所有气象行政审批项目在政务大厅气象窗口受理、审核、办结,并逐步推行网上全程办理。市、县区安监、公安、消防、气象等部门要联合开展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年度检测,并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物价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防雷检测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禁超标准收费,确保全额收费,坚决杜绝重收费、轻服务甚至乱收费等现象。要加强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预报预警发布、气象服务市场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依法加强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公共气象信息传播、雷电灾害防御等活动的管理,依法受理和开展施放气球业务的学习培训、资格考试、资质管理和施放行政许可审批,开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资质管理、年度防雷检测等工作。加强对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传播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四)加大宣传力度。将《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气象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知识纳入市、县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作为必列宣传项目,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气象部门要充分利用气象日、防灾减灾日(周)、科技周、法制宣传日等节点,通过开放气象台站,举办户外专题宣传、法制科普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开展气象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气象知识。在防灾减灾应急演练等活动中,将气象部门列为成员单位,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对象特点,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演练,不断增强群众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能力。
附件:天水市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天水市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1日
附件
天水市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霍卫平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小春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贾效忠 市气象局局长
成 员:王天录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笑青 市教育局副局长
孙庆民 市科技局副局长
张宏旭 市工信委副主任
晏 平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杨德权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勤学 市人社局副局长
王 虹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徐东明 市环保局副局长
吴 健 市建设局副局长
张宪泉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运管局局长
王金珍 市水务局副局长
史延春 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周祥林 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郭黎平 市文广局副局长
高颖斌 市安监局副局长
王元成 市旅游局副局长
张秀玲 市粮食局副局长
刘学森 市扶贫办副主任
黄建东 市规划局副局长
马义祥 市地震局总工程师
霍称芳 市畜牧局总畜牧兽医师
张义明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司万增 麦积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曹金石 农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振国 市气象局总工程师
牛鹏科 天水电信分公司副总经理
蔡瑞峰 天水移动分公司副总经理
毛红樱 天水联通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振国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